另一邊。
妃英理約了巽壯平律師,向檢察官和裁判官遞材料。
一是,從工藤有希子毆打江戶川柯南至今,已經過去二周了。
而十五天來,江戶川柯南的家人到現在還沒有出現。
不能排除江戶川柯南的家人,一直身在與外界隔絕的地方。
比如在海上石油平台值班,比如在拉丁美洲的叢林考古,甚至可能在南極當導遊。
所以,江戶川柯南的家人,非常有可能,至今沒有看到新聞,根本不知道江戶川柯南出事,需要他們出麵。
而從法律來說,哪怕工藤有希子在十五天以前打了江戶川柯南兩次,但二周以來,江戶川柯南一直活蹦亂跳的。
所以,無論如何,工藤有希子也構不上傷害罪,最多就公共場合毆打了未成年人兩下。
而工藤有希子目前已經被扣押了十五天,如果檢察官和裁判廷要走程序。
要麼等到江戶川柯南的父母過來,與他們協調以後再放了工藤有希子。
要麼等六十個工作日,等上十二周八十四天,等到規定的時間,如果江戶川柯南的父母不出現。
再走程序,進行未到場判決。
那麼,判決結束以後,工藤有希子大概率隻是受到十四天的拘留,以及對江戶川柯南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而那時候,工藤有希子被扣押了至少八十四天,比懲罰多出了七十天。
可想而知,被多關押了七十天的工藤有希子,一定會反過來,狀告東京都地方裁判所,對這七十天的扣押,要一個說法。
工藤有希子雖然無業,經濟補償,隻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賠付。
但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也許還有其它收入,比如出席活動。
她可以拿去年年收入說事,按七十天的百分比,要求賠償。
與此同時,工藤有希子會要求裁判廷,賠償額外扣押她七十天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等。
而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要求賠償的數額,肯定是按億日元計算。
那麼,不談後果,這筆錢由誰來承擔?
檢察官和裁判官個人?還是由官方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償?
二是,江戶川柯南剛剛又涉及了車禍事件,跑進了肇事司機的駕駛室,讓整個案子變的複雜。
這雖然是個例,但江戶川柯南在之前,做過偷入殺人事件現場的事情,而且不止一次。
曾經在米花圖書館,任毛利小五郎怎麼叫,就是不配合。
當時目暮警部在,可以證明。
綜合這些事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江戶川柯南是一個好奇心重,特立獨行,我行我素,屢教不改,非常不聽話的孩子。
這充分說明了,江戶川柯南十分難以管教。
也充分說明了,如果江戶川柯南要去什麼出格的事情,僅僅憑借口頭去勸說,恐怕沒有辦法阻止他。
所以,工藤有希子毆打江戶川柯南兩次,第一次敲打是親戚間的親昵舉動,第二次敲打是阻止他的無奈之舉。
不是工藤有希子會打小孩子,完全是這個小孩子,是欠管教的江戶川柯南。
打小孩子是不應該,但打江戶川柯南,至少工藤有希子作為親戚,是可以打他的。
那不是有心要傷害他,隻是作為親戚和長輩的管束。
當然,本來輪不到工藤有希子管束,但工藤有希子正好在場,她不管誰管?
不提倡體罰,不等於要放縱孩子去為非作歹,成為禍害。
……
妃英理提交了材料,卻沒有得到回應,於是耐心等待。
同時盤算著,一旦工藤有希子出來,就可以把毛利小五郎摘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