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書的開篇,全書含有各種添加劑,有能力的,可以嘗試咀嚼。
哈,開個玩笑。
論牛有沒有可能是哺乳動物,第一次有這種猜想還是在剛才。
主要是因為牛它是那種會喵喵叫的動物吧?所以它是哺乳動物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觀點。
牛知道它自己是牛嗎?牛不會認為自己是牛,也不會認同人類給它起的一切名稱,假設牛有自己的思想,它會不會將人類命名為牛。
以上是麵包某某提出的一個概念性理論,目前正在申請奧斯蓋特羅貝耳獎,讓我們期待一下。
麵包某某是一個非常低調的人類吧。
記得那是一個陽光不怎麼明媚的早晨,我坐在一輛略顯顛簸的車裡。
我抬起頭望著窗外美麗的景色,那是我見過的,最離譜的景色,除了枯樹就是枯樹。
我閒來無事,竟數起了鳥巢。
“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六個,八個,二十七個”
在這無聊至極時,一頭牛衝到了我的麵前,它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玉樹臨風,我狠狠的被它吸引住了。
就如同網名一般,我打開窗戶邦邦給了它兩拳。
“應該看不懂我寫的是什麼吧?”
啊,忘寫了,那個鳥巢我數到八十多個就沒在往下數了。
真可惜。
一點中心內容也沒有,後麵那頭牛被我給打飛了。
陽光照進了刺眼的我裡,時間好似靜止一般,我和那頭老公牛對視許久,它是如此的迷人啊!
這是運命的邂逅。
我在見到它的第一眼就覺得它是我的命中情牛了,給它起個名字吧萊德茵伽蓋。
雖然僅僅隻相見了數秒,但我相信隻要不停的尋找,一定就可以再見到它的!
嗚嗚嗚,萊德茵伽蓋
就是說,我以前也寫過一些關於這樣的東西,其實暗示的還是比較明顯的,可惜給彆人看的時候他們都看不懂。
嘶,就是有一頭牛,變成了一個人,來到了一座現代成市,然後在這兒住下了,但他不知道他現在是人類,所以還保持著牛的一些習慣。
他有一次坐車出遊,路上遇到了同族的一頭牛,那頭牛不理解他為什麼變成了人的樣子,所以就給了他兩角。
那頭牛把他給踹失憶了。
他徹底不記得自己是人類了。
然後離開了城市,和那頭牛幸福的生活在了動物園裡。
超時代冷笑話。
我想跟彆人講這個笑話很久了,嘿嘿。
補充一個設定,萊德茵伽蓋其實是一個有超能力的牛,以後就簡寫為超牛了。
故事的最後麵包某某和超牛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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