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十份雞湯收進置物籃,文舒簡單的梳洗一番,便出門趕往相府。
雖然秦培昨天說了讓她在家等,可她哪裡等的住,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去相府等消息。
係統才升級到百分之五十,她在家待著也沒用。
文舒趕到相府時,皇宮裡早朝已經開始了。
宣政殿內,殿頭官剛喝完‘有事出班早奏,無事卷簾退朝’,就見左邊的班部裡走出來一位禦史。
“陛下,臣有本啟秦。”
“講。”趙端高坐禦前,還有些沒睡醒。
“臣要彈劾刑部待郎竇廣山,私擄平民,罔顧法紀。”
“哦,竟有此事。”
竇廣山立馬反駁“回陛下,臣抓的並不是平民,而是一個凶殺案的案犯。”
“既是案犯,可經了開封府,可有認罪畫押書?”陳禦史不依不饒。
“那是當然。”
見對方真從袖子裡掏出一卷案卷,陳禦史不由的皺了眉。
人群中的秦培也嗅到了一絲不同尋常的味道。
卷宗呈到禦前,趙端翻了翻,疑惑道“怎麼是十七年前的?”
“正是。”竇廣山回道“臣抓的正是十七年的凶殺案案犯。”
“究竟是怎麼回事?”趙端來了興趣,“難道十七年前此人逃脫了?”
“並未,而是當時的縣官徇私枉法,未判他死刑。”
“哦,難道此人是縣官的親戚,你詳細講講。”
其實事件的經過,他麵前的卷宗上都有。但他是官家,自持身份,此時又是朝議,也得有一人把經過說出來,讓眾臣都聽聽。
竇廣山自無不應,把案件經過大概講述了一遍。
就是十七年前,福州發生的一件凶殺案,一名農家小子因妹妹被當地富紳糟蹋,而奮起殺了富紳的事。
這案件本也沒有拿到朝堂上來對峙的必要,畢竟殺人償命,律法所定。
問題出就出在,當時斷這案的縣官並沒有將案犯殺頭或判絞刑,而是免除死刑,將他發配去了錢塘。
“犯下此等大罪,不說殺頭,竟還發配去了錢塘富庶之地,實在是不該。”
“是啊,也不知是哪個昏官判出來的案。”
“”
朝堂上議論紛紛,大多都指責當時的縣官斷案不清,徇私舞弊。
秦培聽得眼睛直跳,因為那位官員就是他!
“不知秦參政可還記得這件事?”竇廣山已經望了過來。
“自然記得。”
不僅記得,而且這個案件還改變了很多事,以至於如今對那名案犯的名字都還記憶猶新。
十七年前,他初次為官,任福州羅源縣縣令,這樁案子是他任滿快要離職時判的案子。
死者是錢塘縣一個小有名氣的富商,被人殺害後,家屬要求重罰凶手,判處死刑。
原本這個要求並不過份,可他過堂後卻發現案件中還有一個受害者,凶手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