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同懵了下,這才反應過來,跳腳般的揚起手要打回來,可陳可秀已經躲遠了點,嘴裡的話已經喊出來了。
“非禮啊,供銷社副主任占我便宜,吃我豆腐,還想打我,救命啊!”
“閉嘴!”
林少同忙放下手,半邊臉鐵青,半邊臉是被打出來的紅色,還縮頭縮腦的觀察有沒有人來,顯得十分滑稽,
陳可秀冷哼一聲,“自己想清楚吧,咱倆的事,到底是誰先招惹誰,誰先犯賤的。再敢給我弄這種事情,我就不是喊非禮這麼簡單了。要是想坐牢,你儘管可以來。”
林少同咬牙不吭聲,在他心裡,就是陳可秀的錯。
要不是她一開始就說要離婚了,他能做那麼多事兒嗎?
就是水性楊花,不想過了,就對他和顏悅色,現在又過得好了,還把一切錯推給他。
什麼東西,還好意思說教他。
“彆以為我怕你,你坑我錢的事兒,沒完!信不信我舉報你爸媽,讓兩人下崗。”
“去唄。”
陳可秀冷哼一聲,拎起竹籃,悠然走了。
錢又不是她收的,就算是沒有後來多坑的錢,陳家父母也不會願意退錢的,林少同一樣會揪著她不放。
反正都一樣,還能出口氣,何樂而不為。
還是錢多,才能那麼無腦就把錢給出去。
自己掣肘那麼多,上次挨打,又被塞了泥巴,還賤兮兮的湊上來,吃了一大比兜,還是屁話都不敢說,不痛不癢的放狠話。
她是真不知道林少同還想什麼,每次都要嘴賤兩句的底層邏輯是啥。
既不能得到利益,也不能解氣,就是得惡心兩下子,放些不痛不癢的狠話。
就現在的社會環境,舉報她娘家父母的行事作風,從而導致失去工作,和她一個出嫁女的關係並不大。
頂多老兩口寫幾封信要錢罷了,隻要邵衛國來一句沒錢,所有的輿論都壓不到她身上。
雖說在解放思想,可現實就是現實。
現實就是,從拿了出彩,被子都沒陪嫁的那一刻,管不管娘家,隻憑借女兒對娘家的情誼深淺了。
所以,林少同是不懂這種邏輯啊?還是沒有狠話可以放了。
林少同其實不是不懂,他也能看得出來,陳家父母認錢不認人,連陳可秀也不認。
要是都沒工作,肯定會巴著陳可秀的,一直弄得邵家不得安寧,陳可秀的日子也不能好過。
之前沒這麼做,他確實還想著,和陳可秀離得近,他怎麼也算是有點文學素養的青年,和她還是有共同話題的。
不像她嫁的那個傻大個,他都和陳家父母打聽過了,笑死,小學二年級就沒讀了,放牛娃一個。
二年級啊,名字能寫明白嗎?
雖然不知道陳可秀得了什麼機遇,文章雖然寫得直白,也是條理分明,陳詞準確,哪怕隻瞅了一小段,也能看出很有意思。
夠得上文化人的範疇。
和放牛娃,能過得了多久?
有一次想要離婚,就有第二次。
到時候,露水情緣還是有幾率的。
他還是很欣賞陳可秀的,隻要有了關係,就可以威脅她離婚。
二婚的女人,又欠他的彩禮,不嫁給他嫁誰?
就是可惜了,他買了不少的雜誌,目前還沒找到和她那段文稿一樣的出版社。
不然,他早就開始威脅了。
陳可秀都敢打他了,拽得二五八萬的,那就彆怪他不客氣,匿名舉報她的爸媽。
隻要找到她的筆名,要叫她前途儘毀。
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