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06.雨落狂流之幕1)求訂閱求全訂)
“師姐,我要去芝加哥,楚子航和夏彌都是今天的航班,我去芝加哥火車站接他們,你要一起嗎?”路明非明非站在陽台上和隔壁樓裡樓裡的諾諾說話,幾隻正在大樹上嬉戲的紅鬆鼠被動靜吸引,歪著頭看過來。
諾諾頂著亂蓬蓬的頭發,睡眼惺忪地從房間裡探出一個腦袋來。她打了個哈欠,滿嘴都是牙膏的泡沫,含混不清地說,“不了,我申請了校長獎學金,上午有一場審核,下午還有一場考試,走不開,你自己去吧。替我跟師妹問個好。”
路明非哦了一聲,丟過去一個食品袋,裡麵是還散發著熱氣的熱狗,剛剛才從陽光食堂打包回來。諾諾從房間裡小跑出來然後伸手接住,路明非這才見到她大概是真的才起床沒多久,還穿著白色的絲綢睡衣,白皙光潔的雙肩暴露在寒風中,凍得有些微微發紅。
諾諾用清水漱掉口中的泡沫,雙手各拿著食品袋和牙膏杯子,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洋溢著青春與熱情的冰冷香氣就撲麵而來,然後她看上去就精神多了,眼睛都變得靈動起來。女孩擠眉弄眼地朝著路明非拋來一個飛吻,聲音悅耳,“謝謝師弟,師弟我愛你。”
路明非訕訕地笑,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然後愣了一下。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師姐有點不太像過去的她了。
有時候和諾諾在一起,路明非居然會覺得眼前的人不再是那個鋒利高傲的女孩,而是一隻在對著他撒嬌的小貓。他從沒有見過諾諾的這一麵,或許愷撒也沒有。
路明非是一個很敏感的人,他一直知道諾諾的心裡藏著一個膽怯的女孩。她很沒有安全感,她很害怕失去什麼,也很害怕忽然有一天這個世界上便沒有人再需要她了。
諾諾的孤獨大概真的是從骨子裡沁出來的孤獨,所以她以前才會想要收路明非做小弟。
想到這一點,路明非就變得有些煩躁起來。
諾諾被凍得瑟瑟發抖,可她還是憧憬又熱切地看著路明非,她的眼神警覺又靈動,是像是山裡的小狐狸在好奇地打量過路的旅人。這時候路明非忽然意識到一件事情,而那個事實可能一直被他忽略了。
或許並不是什麼英姿颯爽的女騎士在荒野上撿到了哭鼻子的衰小孩,而是呆呆傻傻的孩子在硝煙仍舊彌漫的戰場上撿到了重傷垂死的女騎士。
天色灰蒙蒙的,厚重的烏雲從四麵八方卷過來,像是要將學院吞沒的狂潮。諾諾實在被凍得受不了,回屋裡裹了一床毯子,鼻子通紅地向著路明非吐了吐舌頭。
“今天是學期開始前的最後一天,校長和教授們都在芝加哥城裡開會,隻有施耐德教授還坐鎮中央指揮室,這時候伱要調動1000次列車的話走人工渠道是行不通了,還在堅守崗位的校工沒有這個權限。師弟你還是直接聯係諾瑪讓她幫你做這件事情吧。”諾諾說這件事情的時候手裡正拎著一個大大的雙肩背包。看她吃力的模樣,那東西大概很重。
隔著幾米遠的距離,諾諾把背包扔給了路明非。路明非向前躍出一步,雙手抱住背包,整個人都打了一個趔趄,入手便猛地一沉。
隔著一層厚厚的尼龍材料,路明非摸到了包裡裝的是什麼,他的目光微微一沉,看向諾諾的眼神透出幾分疑惑。
“副校長給你的禮物,他說你用的時候不用省著。”諾諾一邊小口吃那個路明非給她帶回來的熱狗一邊說,她的表情認真,好像扔給路明非的包裡裝著的不是副校長送出的禮物,而是某個人的命。
路明非凝視那雙深紅色的眸子良久,終於緩緩點了點頭。他什麼都沒說,把包甩在背上,轉身走進房間。
諾諾的眼睛沒有躲閃,眼神卻很奇怪。
擔心、惶恐,各種情緒交織卻又轉瞬即逝。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了。
出乎意料的,路明非的宿舍還稱得上乾淨整潔,不過書桌和牆角都堆滿了看過之後沒來得及歸還的書籍。
這裡和芬格爾還在時候的淩亂完全不同,整個房間透出清冷的味道,還有女孩待過之後留下的淡淡幽香,那是諾諾留下來的味道,寒假期間她時常在路明非的寢室留宿,主要是為了學術探討,也有些時候是一起晚上吃宵夜,這種時候路明非就會去睡芬格爾的上鋪,諾諾則會睡他的下鋪。
路明非在鏡子前麵脫下厚實的睡衣,疊好之後放在整齊的被褥上。床邊掛著一套執行部風格的西裝風衣,昨天晚些時候還有點褶皺,不過這時候已經被師姐熨燙好了。
想來大概師姐也真的是一個賢妻良母那樣的女孩,隻不過她過去從未表達過自己的那一麵。
越是害怕孤獨的人就越是隱藏自己的孤獨,把自己變得堅硬如鋼鐵。
路明非拍了拍自己的臉頰,渾身的骨骼爆鳴又沉寂,像是在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狂濤。
這時候忽然下雨了,很細很密的雨,每一滴雨水都斜斜地敲到陽台的玻璃窗上,每一滴雨水都反射流離的微光,像是小小的眼睛。
路明非穿上襯衣,一粒粒地扣好扣子,把自己套進褲子裡,再穿好西裝、披上風衣,踏上手工定製的皮鞋。他穿衣服的過程絕對算是一絲不苟,他現在做很多事情都一絲不苟。
因為唯有這樣的一絲不苟才能讓他應對隨時到來的廝殺。
路明非在鏡子裡瞥過自己一眼,鏡子裡的那家夥每一根線條都淩厲,身體修長、手臂修長,全身都修長,虯結的肌肉就藏在那些貼身的衣物下麵,隨時能爆發出強大的力量。
他其實已經做好了準備。
很長一段時間裡,芝加哥的雨水都太多了,多得不像是芝加哥,反而像倫敦。
他這樣的亡命之徒就該走進雨裡。
紙與墨的味道在房間的角落裡飄散,路明非穿過宿舍,走到門口的時候忽然停下,手指點在門把手上,身體靜止了幾秒鐘,又回過身來,從自己的床底下抽出古傲的青銅劍匣,將七宗罪裡最容易藏下的色欲取出來,貼身藏在自己的內襯中。
他隨後推門而出,輕聲哼著那首jfive的《findaay》,孤身一人穿越寂靜的走廊,雨聲像是伴奏,在兩側的玻璃窗上嘩嘩作響。
“i"findaayfor,”我終將找到一條通向你的路)
“tongroad,butnooneitakeit,”這是一條悠長的路,沒有人會承受這樣的孤獨)
“i"findaay,”但是我會找到一條正確的路)
“hy"stheregottabeatest?”為什麼有如此的考驗)
那真的是一首悲壯的歌,原唱中那麼熱鬨的曲子卻讓人覺得那麼清冷的孤獨。
這一天來得真是突兀,路明非在細密的雨幕中撐起了黑色的傘,那傘像撐天而起的劍,雨聲忽然暴躁起來,像駿馬的嘶鳴。
——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