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沈青雲張秀才!
沈青雲甩掉腦海中那些雜亂的念頭,對著張秀才行禮,道“多謝夫子,青雲這個名字我很喜歡。”
這麼小的一個人,一副嚴肅的樣子,讓張秀才覺得好笑。
張秀才扶起他。
“準備好上課需要用的筆墨紙硯,書籍的話暫時不用買,先跟著我學識字。”
沈青雲應下。
沈老頭也高興,這意味著張秀才收下狗蛋了,等回去就把束脩準備好,正式拜師學習。
離開之前,沈青雲朝著張秀才再次行了禮。
沈老頭趕忙學著沈青雲的樣子行禮,狗蛋平時看著調皮,沒想到關鍵時刻禮數比他還周到。
看來送狗蛋讀書識字是個很正確的選擇。
翌日一大早,沈老頭帶著沈青雲去鎮上趕集,買束脩六禮,筆墨紙硯也不可缺。
去鎮上要走半個時辰,沈青雲調皮歸調皮,但無法長時間走路。
不知道是不是腳磨出泡了,疼得不行。
沈老頭心疼兒子,在他麵前蹲下,“狗蛋,上來,爹背你。”
沈青雲大囧,心智已經是個成年人,哪裡乾的出要人背的事。
他剛要搖頭,沈老頭已經按住他的肩膀,抓住他的手臂,把他背起來了。
沈青雲掙紮了一下,被沈老頭拍了一下屁股。
“彆亂動,小心摔著。”
沈青雲不敢亂動了,抱住沈老頭的脖子,聽著他粗重的呼吸聲。
他頭發白了一些,因為常年乾活的原因,手上有厚厚的繭子,臉和脖子曬的黝黑發亮。
“爹。”
“啥事,狗蛋你說。”
將來他一定好好孝順父母,沈青雲暗暗發誓。
“沒事,爹,我就是想叫一下你。”
“嘿嘿,你不要擔心,鎮上不遠,很快就到了。”
鎮上遠比縣城人少,所謂的集市就是一條街,幾分鐘就能走完,好在街道兩邊有些零散的鋪子。
整個集市隻有一家書鋪,沈青雲買了最便宜的筆墨紙硯,也花了兩百多文。
難怪供一個讀書人要傾家蕩產,按照這個花錢速度,用不了三年,沈家連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
看來他必須得想法子賺錢,不然沈家根本無法供他考功名。
束脩六禮,是指乾肉條,蓮子,桂圓,紅豆,紅棗,芹菜,乾肉條和芹菜不用買,家裡有臘肉,芹菜也種了些。
買好需要用的東西,沈老頭不敢耽擱,帶著沈青雲回家。
途中,沈老頭要背他,沈青雲拒絕了,咬著牙往前走,表示自己還有力氣。
沈老頭見他真的走的動,就沒有勉強。
回到家,沈老頭去山上砍了竹子,給他織了個書箱,書箱並不大,正好蓋住背。
次日一早,沈青雲就將他的小書箱背在背上。
沈家其他人,全都站在院子裡,看著他。
陳氏一臉不舍,好像他不回來了似的。
雲氏站在陳氏身邊,臉上帶著淡淡悲傷。
五個侄女,看他的眼神各種各樣,最多的還是好奇和羨慕。
農家的女娃,根本沒機會識字,家裡的所有資源隻會給男娃。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個年代,女兒並不是真正的自家人。
到了張秀才家裡,張秀才已經端坐在主位。
沈青雲跪下,恭恭敬敬拜了三下,敬茶,張秀才說了幾句鼓勵的話,這才拉他起來。
這就算是行完拜師禮了,沈青雲正式成了張秀才的學生。
張家一共有六個學生,加上他,就是七個了。
他們都是附近村子裡的孩子,有兩個沈青雲認識,是本村人。
一個叫楊學明,是村長的孫子,另一個叫李俊,是李大福的兒子,李大福和沈大關係不錯,兩人經常在一起乾活。
李大福要比沈大幸運,本來約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耽誤了,沒去成。
沒想到因禍得福,逃過了一劫。
其他三個年紀看起來挺大的了,再讀個一兩年就可以送去當賬房學徒,謀個差事。
另外一個和他同歲,叫張廷良,是張秀才本家的孫輩。
沈青雲進去的時候,他們正在練習寫字。
沈青雲看了眼,李俊的字有點潦草,楊學明的倒是工整些,就是上麵有些墨點,唯有張廷良字跡工整,紙麵乾淨,看得出來下了苦功。
室內隻有七張桌子,每張桌子前都有一張長凳,其中六桌已經有人坐著,還剩下一張空的。
應該是張秀才專門給他準備的。
沈青雲第一天上課,張秀才讓他寫自己的名字,紙張上已經寫好,他隻需要照著模仿就行了。
每個學生的進度都不太一樣,張秀才需要一一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