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吳橋兵變的起因同曆史上大不相同,曆史上王象春要比書中過份十倍,孔有德的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令人不齒。
依史書描寫可以極大的強化官逼民反的氣氛,同時消弱孔有德的剛正勇武形象,使孔有德更加平民化,無奈化,所以有了臆想版,第133章,134章。我對臆想版非常不喜歡,因為這本小說除去主角武功和江湖生涯基本是從史書上擴展而來,這個關鍵情節嚴重違背曆史令我很不舒服,所以我又寫出真實版,第135,136,137章。
新軍士兵們越牆而入打開百姓家院門,逼著百姓燒來熱水,泡上黃豆餅喂馬。戰馬強大又脆弱,必需小心伺候,在這寒冬天氣一旦掉膘再想補回來千難萬難,是故吃食絕不亞於士兵。等馬匹飽餐戰飯,曹紹忠、孔有德帶著新軍弟兄們分兵多路到鎮上飯店去搶劫。他們發現飯店大門緊閉,白花花的銀子放在門外不曾動過。
中國百姓普遍老實怯懦,官府下達嚴令,他們再是同情山東兵依舊不敢違抗,即使以搶劫的方式賣飯食依舊害怕官府追究。若是昧下銀子不賣飯食又對不起自家良心,索性當作看不見,不做這樁買賣,反正他們對山東兵沒有好感。
他們這一看不見山東兵可慘了,有銀子買不到食物,買不到衣服,這不是逼人去死嗎?這個世界上有誰會坐以待斃活活餓死?
力弱的吃樹皮草根,力強的捕魚捉獸,膽小的避難逃荒,膽大的占山為王。
山東兵都是膽大力強裝備精良的軍人,遼東人指望他們在人豐物茂的華夏腹地活活餓死純屬臆想,那怎麼可能?俗話說“兔子急了都咬人”,山東兵比兔子凶猛一百倍,就算不是人中之虎也是人中之狼,而且是組團作戰的群狼。
山東兵是民族武士,本職是抵禦外侮,不能稱之為狼,應該稱之為戰犬。
戰犬理應受政府豢養,向政府效忠。可是明朝政府對這些戰犬從未正眼相看,隻供給少得可憐的軍糧軍餉,若非受到另外兩個人供養他們早就餓死,所以這些戰犬隻忠於那兩人。
孔有德同他們以兄弟相稱平輩論交,他在不知不覺中由食物的主人變成衝鋒陷陣的犬王,他因此得山東兵崇敬效忠,卻削弱權威性。
毛文龍從一開始就將自己定義為主人,絞儘腦汁聚斂物資給予供養,緊緊掌控著這些戰犬,得到他們的效忠。毛文龍被明廷冤殺,皮島戰犬從根本上就同明廷有仇,如果不是實力對比懸殊,戰犬又未到絕境,早就起兵報仇了。
現在的皮島兵是沒有主人的流浪狗,在犬王帶領下苟且偷生當雇傭軍,拿錢辦事,根本不用向任何人效忠,唯一的準則就是保護自己。朝廷殺掉他們的主人,克扣他們的軍餉,使他們挨餓受凍,對他們欺壓奴役,根本不可能得到他們的認可。
狗是忠誠的,他被主人豢養千日,願意為主人一朝戰死。
流浪狗沒有主人,隻要是思維正常的人都不會認為自己偶爾喂過幾碗飯就可以對流浪狗以主人自居,對其呼來喝去打罵由心。可惜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一旦涉及個人利益思維就會不正常,遼東豪門就是如此,朱明政府亦是如此。
遼東人認為他們有明廷官府為依仗,有律法保護,山東兵不敢將他們如何。他們不會認為官府的政令嚴重違法,他們行為本身就是犯罪,而且他們還忘記一句老話“趕狗入窮巷必遭反咬”,更加愚蠢的是他們手無寸鐵,麵對反撲的惡狗隻能挨咬。
曹紹忠大怒,抬腿將大門踢開,道“你不賣,給老子打,打到他們做飯為止。”
士兵們一擁而入對著大廚幫灶拳打腳踢,當然留有餘力。玩菜刀的顯然鬥不過掄砍刀的,很快就屈服在暴力之下,鼻青臉腫去做飯。
飯店沒有想接下這個800人的生意,食材嚴重不足。曹紹忠可不想在這裡耽擱時間,既然吳橋人不仁,那就彆怪我們山東人不義,直接命令士兵們去左鄰右舍搶吃食。
士兵們對吳橋人的敵視非常憤怒,能夠搶他們午飯給他們搗亂感覺非常開心。抱著惡作劇的心態,士兵們吆吆喝喝咋咋呼呼到各家囂張一番,你拿一籠饅頭,我提一捆大蔥,他抱一壇鹹菜,嘻嘻哈哈跑將回來。
各家各戶麵對空空如也的飯桌又好氣又好笑,想想這些士兵也挺可憐的,乾脆算了吧,就當是喂了狗,頂多再做一次飯。
老百姓通情達理將心比心息事寧人,吳橋官吏卻不會手下留情。這個鎮上有一豪門望族,家中出得無數舉人,當代族長姓王,名春象。王象春家白玉為堂金為馬,一看就是官宦人家,山東新軍沒有人敢去他家搶食。王家有一個管家,住在這個小鎮。
王舉人堪稱百裡侯,田連阡陌家財萬貫,他家管家收入很高。王家管家同《大宅門》裡的王喜光管家一樣為人低調喜歡裝窮。他的家茅室篷戶,外加荊扉草牆,端得是破破爛爛難蔽風雨,結果也遭搶,損失一隻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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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管家是舉人家奴,對朝廷消息較為靈通,他知道山遼關係非常惡劣,官府對這支山東兵非常不滿。他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如果能夠狠狠折辱山東兵,自己家主王象春一定會成為遼東的英雄,獲取巨大的威望,自己也會從中受益,他決定把事情鬨大。
王家管家先去王家言明長短因果引為奧援,然後帶著幾十號手下找到孔有德,道“你就是山東兵的頭?你可知罪?”
孔有德功力未複,又開雪跋涉,體力消耗甚巨,精力充沛虎虎生威隻是佯裝來激勵軍心。進入小鎮後他將路邊青石上的積雪除去坐在上麵休養心神,吃饅頭喝雞湯,早沒有精力耳聽八方,軍士胡鬨又有意避開他,所以鎮中之事他並不知情,道“你是何人?我有何罪?”
王家管家道“十七禁律第九條、第十條是什麼?”
孔有德道“第九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第十條,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經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你想說我的手下犯了奸盜之罪?”
王家管家道“沒有錯,你的手下在鎮中四處破門而入淩虐其民,竊人財物以為己利,都該處死。”
孔有德用心傾聽沒有發現有關聲響(士兵們都搶完在吃飯),道“口說無憑,你有證據嗎?沒有人證,沒有物證,就是汙蔑軍人。”
王家管家道“我就是苦主,你吃的雞就是從我家搶的,就是他,就是他踹開我家院門,手持刀劍強闖私宅,推倒我山妻,捉走我家報曉的公雞。”
孔有德順著他指頭看向親兵線國安,道“可有此事?”
線國安對孔有德又敬又畏萬萬不敢撒謊,道“我就捉一隻雞,絕對沒有傷人。”
孔有德道“我罰你向苦主鞠躬賠罪,給予人家三倍賠償,你可心服。”
線國安尚未開口,王家管家搶口道“一隻雞值不得幾個錢,財物多少不是關鍵,關鍵在持械而入。依大明律法,明火執仗破門而入者強盜,當處死罪。你必須把他殺掉以正軍紀。”
孔有德眉睫微戚,道“何必呢?一隻雞而已,就算依照軍法也隻是賠償損失打軍棍。”
王家管家道“那就打軍棍。不僅他要打軍棍,你們很多士兵也乾了同樣的事情,也要打軍棍。”
孔有德道“孔某人執法如山,但要有苦主指認。”
曹紹忠恨不得抽孔有德幾個嘴巴“特殊情況特殊對待,現在這個情形是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義,講什麼軍法!應該同他混賴,同他耍橫,真是個榆木腦袋。”
孔有德本來就是死板之人,他的話在大道理上完全正確,曹紹忠又不能當眾表示軍紀可以輕慢,隻能暗自腹誹。
王家管家立即帶人找來各家鄉鄰,要他們指證強盜。曹紹忠借機將下令搶劫的事情告知孔有德。孔有德又氣又怒,思索片刻道“軍紀在嚴,不可輕廢,該打軍棍就得打。等會你帶人行刑,拿穩力道。”將士兵們招集起來,向他們行禮道“孔某人無能,令兄弟們挨餓犯法,如果真有苦主指證,確實是你們所為,我希望你們以軍人的榮譽承認自己所為。你們的所作所為是按軍令行事,士兵是無罪的,有罪的是下達命令的軍官。我孔有德是軍隊長官,我會自己承擔刑罰。”
小鎮百姓畏懼王舉人不敢不來,隻是士兵們搶奪食物的動作很快,個個裝得凶神惡煞,再加上統一服裝,百姓驚慌之下哪裡還能記得凶手模樣。人皆有惻隱之心,這些挨餓受凍還要上戰場的士兵本身就夠可憐的,他們又沒有給自己造成實質性的傷害,自己又何必落井下石。王舉人沒有明令一定要指認出凶手,於是鎮上百姓皆言難以辨認。
王家管家氣得七竅生煙,又不能當場要求他們胡亂誣陷,道“算你們運氣。這個呢?他罪行確鑿,還不狠狠地打軍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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