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夥兒就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葉小珍道:“公安同誌,麻煩你們安排吧。”
公安鬆了口氣,心想家屬不阻止就好。
要知道,他們辦案子,很多時候都難在家屬的阻攔上。
他們覺得碰屍體是對死者的不敬,更何況挖墳的事。
“好,不過這麼大的事,光是你同意怕是不夠,還得死者其他直係親屬同意。對了,你外公外婆還在嗎?”
這……
葉小珍搖頭。
“不在了?”
“不是,我不知道他們在沒在,我從來沒有見過她們。”
啊?
女兒死了,爹娘從來沒見過外孫女?
有人道:“鄭家離著咱們小西溝村挺遠,三四十裡路呢。”
葉小珍說:“聽說是挺遠的,可能不方便。”
當然不能是不方便。
大家對葉小珍又多了一分同情。
“那有點兒麻煩了。”
“我同意還不行嗎?”
“你是精神殘疾病人,萬一事後你外公外婆來鬨,會比較麻煩。”
“那還得他們同意?”
胡同誌點點頭說:“我們知道了,我們會先聯係一下你娘的直係親屬。”
“要是他們也不在了呢?”
“那你丈夫同意就行了。”
哦。
當然,這個遠,是對現在來說挺遠。
三四十裡路,在交通沒那麼發達的時代,八卦都傳不到那麼遠。
可鄭小琴被人殺害的事是大事,必須得通知鄭小琴的親生父母。
公安騎著摩托車連夜趕去鄭家村,當天晚上就找到了鄭小琴的父母。
她的父親已經過世了,隻留下一個快七十的老母親。
人有點兒老年癡呆,腦子不太靈活,全程都是她兒子兒媳在幫她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