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不能去公司上班。
之前那狗日的音樂總監天天待在公司裡,也沒見他寫出什麼好作品來。
所以江晨根本沒有猶豫,立刻拒絕道:
“不行啊,媳婦兒,我隻是一個作家,哪裡懂什麼音樂,再說,音樂總監這個職位太重要了,我根本不合適。”
蘇洛薇卻噘著嘴,不相信:
“可你不是也會寫歌嗎?”
“‘起風了’和‘月亮惹的禍’我都看了,品質很高,我覺得你完全有擔任音樂總監的實力。”
“而且你都答應我,會開始寫歌了。”
江晨撓撓頭,他終於明白事情的根源出在哪兒。
原來是這兩首歌惹的禍啊!
他歎了口氣,十分為難的說道:
“可......可是,媳婦兒,我這三年來,總共也就寫了這兩首歌啊......哪有三年隻寫兩首歌的音樂總監......”
“今天下午那首‘月亮惹的禍’,其實是我早就寫好的,隻是湊巧拿出來用罷了......不然你想啊,哪有人能在五分鐘內就寫好一首完整的歌呀,這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我雖然會寫歌,但其實水平並沒有你想的那麼高,你讓我在家裡寫寫歌還行,但做音樂總監是萬萬不能的。”
江晨十分‘謙虛’和‘遺憾’的把事情分析了一遍。
開玩笑......
當個毛的音樂總監。
在家裡當作家,多舒服啊!
想乾嘛就乾嘛。
而且還能拿到三千億美元的獎金。
十年三千億,一年那可就是相當於三百億美金啊!
混個幾年,都可以把那幾家娛樂巨頭給買下來了!
寫歌什麼的,隻要能待在家裡。
偶爾寫一首兩首的,幫助小妮子和晨薇娛樂震驚一下樂壇,完全沒問題。
但去上班卻是萬萬不能的!
不行,不行!
這選擇題,他可絕對不能做錯!
蘇洛薇愣愣看著有些‘翻臉不認人’江晨。
思緒在這一刻也有點淩亂起來。
什麼??
江晨三年的時間裡隻寫了兩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