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毛、中年眼鏡男一時不知道說什麼。
一直沒說話的大媽站出來。
“我們今天到這裡來,不是為了要賠償,更是要讓你們這個害人的製藥廠停止生產那種吃死人的藥,是為了讓你們不要再害彆人!”
大媽說得大義凜然。
一時間還真有不少圍觀群眾紛紛點頭。
如果一款藥真的有問題,有人因為吃了它而失去生命,那這款藥確實應該被禁止。
“所以說,你們的訴求是讓我們藥廠停止生產肝癌特效藥是吧?”程明似笑非笑地問。
“同時也要賠償!”黃毛強調,“小孩才做選擇,大人全都要!”
“原來還是要錢啊。”程明譏笑。
然而這三人卻沒有因為程明的譏笑而尷尬,甚至覺得理所當然。
眼鏡男一臉理中客的樣子:“你害死了我們的親人,藥停產是應該的,但給我們這些受害者親屬賠償也合乎法理。”
程明點點頭:“既然你們提到了法理,那就去一個講法理的地方講,要麼法院,要麼警察局,法院有點麻煩,那就先報個警吧。”
說罷,他真撥通了報警電話。
三人壓根沒想到這位老板竟然會報警,當場有點發懵。
按理來說,被人這麼鬨,這種老板不都會是希望不要鬨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嗎?
怎麼這位不按常理出牌?
他們都還沒要報警,老板先報了警?
而且報警電話撥打起來這麼順手,黃毛等人想阻止都來不及,現場這麼多群眾都在看著,他們也不好直接去搶程明的手機。
然後隻能眼睜睜地看著程明完成了報警的流程。
黃毛、眼鏡男、大媽三人相視一眼,皆是看出對方眼中的一絲退意。
他們自己很清楚,報警對他們的沒有任何好處。
說不定警察還能查出點什麼。
而且他們背後的金主也告訴他們,不接受和解,不要報警,就是鬨。
每天去鬨。
這樣才能對銀海製藥的名譽造成損害。
可誰想到這位程老板如此果斷報警了?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
十分鐘後。
幾位警察來了。
“你們誰報的警?”為首的警察問。
程明還沒說話,黃毛、眼鏡男他們搶著上前。
“警察同誌,你可得給我們做主啊。”
“無良藥廠的藥,害死了我們的親人!”
“同誌,你把這家藥廠給封了吧!”
“價值將近兩萬塊的藥,竟然能吃死人!”
“這簡直就是謀財害命!”
看到幾人圍過來,那警察還以為是他們這三人報的警。
聽他們三人七嘴八舌的講述,他大概聽懂了他們的意思。
“所以你們指控銀海製藥的藥有問題?有什麼證據嗎?”警察問道。
黃毛一愣:“我們的親人都在吃了他們的藥之後去世了,難道這還不是證據嗎?”
“這隻是你的陳述,不能做為證據。”警察道,“而且如果按你們的說法,這應該屬於民事糾紛,你們應該直接告法院去。”
黃毛等人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回答,愣在當場。
這時程明才道:“警察同誌,其實是我報的警。”
警察也有點懵。
什麼情況?
你不是製藥廠的人嗎?
如果在法庭上,你就屬於“被告”,結果是你自己報警?
“不早說?”警察道,“你為什麼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