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國皇城,天鳳城。
城西某個並不算熱鬨的街道上。
一個穿著道袍,背著木劍的邋遢青年抱著一個酒葫蘆睡在一個客棧門口。
他睡得很香。
可就在這時候,一個店小二從店裡走出來,一盆冷水澆在那邋遢青年身上,嘴裡罵道:“臭乞丐滾遠點,不要臟了我們客棧!”
邋遢青年嚇了一跳,晃晃悠悠站起來,渾身濕漉漉的,看起來好像還沒醒酒一樣,跌跌撞撞的走開了。
不過沒多久,他身上的水漬就不知道為什麼消失不見,他的衣服也莫名其妙的變乾了。
他沿街走了一段距離,倒也遇上兩個好心人,討了一口酒和兩個饅頭。
正要吃的時候,卻忽然看到旁邊的破板車後麵站著兩個小孩。
那兩個小孩看起來隻有五六歲的樣子,穿著的衣服很華貴,不過非常臟,甚至都看不出來衣服的本來麵貌。
他們倆身上也是一樣,臉蛋本來是圓圓潤潤的很可愛,但滿是灰塵。
隻有一雙大眼睛布林布林的看著邋遢青年。
一男一女,兩個孩子。
“喂小孩,你倆餓了?”
邋遢青年問道。
兩個孩子連忙點頭,動作整齊,看起來非常可愛。
“給,拿著。”
邋遢青年把兩個饅頭擦了擦,這才丟給兩個孩子。
小男孩接過饅頭,說了聲“謝謝叔叔”然後就大口啃了起來。
而小女孩則捧著饅頭,猶豫一下撕了一半下來舉著給邋遢青年,奶聲奶氣的說道:“大哥哥,給你一半!”
邋遢青年愣了一下,隨後搖頭道:“哥哥不餓,你們吃吧。”
說著,他仰頭喝下了一口拙劣的米酒。
也就在這時候。
天上飛過好多道劍光,邋遢青年雙目微微一閃,露出一絲跟他形象很不符的精光。
“又有人往西邊的打大夏皇朝去了,聽說那個秦家老祖已經現身了。”
“是嗎,大夏皇朝現在可是岌岌可危啊,我聽說上古十凶將整個大夏皇城圍了起來,他們的南疆府已經被妖族攻占,這次算是踢到鐵板了。”
“不可能的,幾位聖人是不會看到大夏皇朝覆滅的,我聽說儒聖已經前往大夏皇朝,阻止秦家老祖,武聖也已經入我朱雀皇宮,去勸說女帝退兵了。”
“看來聖人們還是更希望能夠天下太平的。”
“天下太平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肯定是更好的,沒人希望打仗。”
“可問題是我聽說這次是大夏皇朝主動挑起來的,無緣無故安了一些罪名,滅了秦家,人家秦家老祖出手,這不正常麼?”
四周路過的武人和商販看著天上的劍光,都在議論紛紛。
邋遢青年聽到四周的議論聲,眼中閃過一抹劍光。
“師尊——”
他嘀咕一聲,蓋上酒葫蘆,就往西邊而去,準備出城離開。
如果儒聖王宣還活著,並且就在這裡的話,就會認識這青年,正是與他同名的酒聖李朝歌。
李朝歌,天下五聖之一的酒聖。
於四百年前成道,成就酒聖之名。
他一生都喜歡浪跡天涯,居無定所,就愛管管不平之事。
當年四百多年前誤入十萬大山,遇上了秦理,卻被秦理的學識折服。
後來得到秦理的指點,一朝得道,成就玄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