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師傅,那些贓物是怎麼到你車上的?”
胡田順趕緊強調道:
“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是贓物。
像史當理這麼大的一個官,有人送一些特級茶葉是常有的事。
史當理特彆喜歡喝茶,而且喝的都是高級彆的茶。
有時候,有人把那些茶葉盒似的東西放到車裡來,
或史當理自己拿上來,我都覺得很正常。
況且,史當理也沒有叫我特彆地送過。
都是他下班後,說到某某地方一下,我就開著車子過去。
然後,他把車上的那些東西都拿下了車。”
楊鳴道:
“一般都去哪些地方?”
胡田順想了想道:
“史當理在公務員小區的家、小洋樓、他父母的家、繁華公司和史由理的家。
這幾個地方都去過,去得最多的還是繁華公司。”
就在這時,楊鳴的手機響起,是紀檢乾部打來的。
他告訴楊鳴,繁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呂光林。
合夥人是呂光林和史由理,呂光林為公司總經理。
不出楊鳴所料,法人代表肯定不是史當理,他也更不會成為合夥人。
一個公安廳廳長,他深諳公務員的相關規定。
他絕對不會明目張膽地去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公司裡沒有他的名字,不能說公司裡沒有他的股份!
在體製內的官場上,暗中經商一度很流行。
官員經商,其名字不用上台麵。
也就是說,法人代表和合夥人,都沒有他們的名字。
他們隻需跟法人代表及合夥人簽一份秘密合同就行。
然後,整個公司就由法人代表或合夥人運作,官員隻管拿股份分紅就行。
在平時的經營中,公司且還可以通過官員的職權拿項目等等。
……
掛了電話,楊鳴道:
“胡師傅,你見過繁華公司的總經理嗎”
胡田順點頭道:
“你說的是呂經理吧?”
楊鳴道:
“應該是他!”
胡田順道:
“見過的!史當理每次讓我開車到繁華公司,都是他出來迎接。
車上的東西,幾乎都是他親自提下車去。”
楊鳴不解道:
“你是司機,這些苦力不應該是你做的嗎?”
胡田順無奈搖頭。
“史當理沒有把我當心腹!
有一次,我下車把後廂的袋子提下車,他馬上讓我打住,說讓呂經理提就行了。
自那次之後,他不叫我,我不敢再主動提那些東西!”
聽到這裡,楊鳴相信胡田順的話是真的。
在官場上,這是一種極其正常的行為。
一個官員不會讓心腹以外的人,觸碰自己的東西。
特彆是那些涉及到烏紗帽的東西。
隻是讓楊鳴不理解的是,既然對自己的司機不信任,為什麼不把司機換掉?
心裡這麼想著,楊鳴道:
“胡師傅,你給史當理開車,應該也有五、六年的時間了。
為什麼不想辦法取得他的信任?
你知道的,司機一旦得到領導的認可和信任,是大有前途的!
同時,我還有一個疑問。
你前麵說按你幫他拿下車的估計,受賄的贓物至少也得五、六千萬。
這不跟你剛才說的,他不讓你拿下車矛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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