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試著摸了一下後腦勺,因碰觸而變得越發劇烈的疼痛,讓她忍不住‘嘶’了一聲,立刻縮回了手!
她四下張望,楚弦和白文軒都不見了!
而掀開被子一看,自己身無寸縷!
而自己的衣物被擺放在床頭櫃上,用手一摸,濕漉漉的!
“我到底與楚弦那個沒有?”
麗娜不敢肯定。
如果說有吧,自己一點記憶都沒有了。
如果說沒有吧,自己的衣服都被扒了,明顯是已經……
“對了,我的包,我的錢……”
突然想起更重要的事情,麗娜緊張地四下張望,最後在床頭櫃上找到自己的包。
當她發現裡麵的兩遝百元大鈔還在,才鬆了一口氣。
而當她從包裡拿出自己的nokia手機,頓時皺起了眉頭。
因為李文斌給她打了十幾個電話,發了好幾條短信。
在給李文斌回電話之前,麗娜陷入了沉思。
該怎麼對他說呢?
實話實說肯定不行,因為李文斌一聽連我自己都不確定是否跟楚弦發生了關係,他更會懷疑了。
他肯定會認為我任務失敗了!
不僅3萬的尾款拿不到,連已經揣進口袋的2萬估計都要還給他!
絕對不行!
但如果我堅持說,我已經與楚弦那個了,錢是能拿到,但是他肯定會要求我去告楚弦qj!
如果事實上沒有那個,我這算不算誹謗他人?
誹謗他人會不會受到懲罰呢?
2000年的時候,大家的法律意識都很淡薄。
常年遊走在灰色地帶撈偏門的麗娜更是個一竅不通的法盲。
但她還是感覺到,誹謗他人被揭穿後,有可能會帶來不好的後果!
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麗娜還是傾向於選擇第二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