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去市場買魚,賣家拿起刀準備殺魚,結果顧客看到賣家拿起了刀,結果買家直接用刀上去捅死賣家,請問這能叫做正當防衛嗎?”
“或許劉彪拿起刀隻是想著殺魚,或者是想著做其他事情呢?王永強主動持刀殺人,就是故意殺人,請求判處王永強死刑,我的陳述完畢。”
公訴人的這一番陳述,讓網友的心都跌落到了穀底。
這就是高勇說這個案子很難定義成正當防衛的原因!
因為刑法上寫的明明白白,一定要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才能夠算作正當防衛。
劉彪隻是拿起了刀,還沒有任何攻擊的動作,如何給王永強定義成正當防衛?
公訴人還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這下豈不是顧晨拿出了視頻也沒有用?
故意殺人的話,最後估計還是要判死刑啊!
而這個時候,顧晨舉手發言。
顧晨說道:“我認為公訴人的說法是荒謬的!”
“劉彪拿起了刀,對王永強沒有造成人身威脅?必須要拿刀攻擊王永強,才算對王永強造成人身威脅嗎?”
“公訴人,我問你一個問題,你認為麵對一個成年持刀壯漢,他如果要用刀刺你,他需要幾刀可以讓你失去反抗能力?你能硬扛一刀然後反殺他嗎?”
公訴人沒有說話。
顧晨說道:“一刀!一個成年壯漢隻需要一刀,就可以讓一個人失去行動能力!失去反抗能力!而且劉彪本身的戰鬥力就強過王永強,如果動手的是劉彪,王永強能活下來嗎?有可能反殺嗎?如果是劉彪先動手,王永強根本不可能有反抗的機會!”
“至於後麵的賣魚,我認為公訴人在偷換概念!”
“賣魚講的是買家和賣家,賣家殺魚持刀是正常的,買家和賣家是沒有矛盾的。”
“可是劉彪和王永強之間是有矛盾的!”
“就在視頻的前幾分鐘,劉彪剛剛用這把刀殺了王永強家的狗!劉彪剛剛強jian了王永強的老婆孫雲夢。”
“劉彪一個強jian犯,還是一個暴力分子!當這樣的人拿著刀,揚言要弄死你,你覺得你應該等他先砍你一刀嗎?”
“賣家持刀殺魚多麼正常,而劉彪拿刀,公訴人你告訴我,一個犯罪分子,一個強jian犯,一個剛剛殺了王永強家裡一條狗的人,他拿刀隻是想著殺魚?”
“一個犯罪分子拿起刀的時候,已經對王永強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威脅!!”
“我做一個假設,做一個不合理的假設,也隻是假設。”
“倘若有一天,公訴人被犯罪分子持刀綁架了。”
“這個時候,所有警察都在。”
“那麼公訴人,我想請問你一個問題。”
“你是希望武警直接用槍殺了犯罪分子,還是希望等犯罪分子給你一刀,然後武警再開槍?”
“畢竟犯罪分子他隻是舉著刀而已,他也有可能用刀殺魚,也有可能用刀做彆的事情。”
顧晨說的這番話,讓公訴人徹底沉默了下來。
直播間的網友這個時候全部都在刷著彈幕。
全網驚呆了!
顧晨作為一個律師....在法庭上也太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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