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是出人命了,那他們難保每晚都要做噩夢。
郭彪嚇壞了。
誰能想到自己這個軟弱的媳婦,竟然恨不得殺了他。
這人一定是瘋了。
誰要跟個瘋子繼續在一起。
他可不想沒命。
他立馬道:“離,我離!”
郭彪這麼一鬆口。
邵主任立馬讓人拿來了紙筆和印泥。
趙眉問人要了凳子,就著那凳子,就開始起草離婚字據。
由邵主任開口,趙眉記錄。
其他人補充。
很快趙眉就寫完了保證書。
一式三份。
這算是離婚協議,當然也寫了一些要求。
兩人沒多少夫妻共同財產,除了大雜院裡的房子,也就是郭來娣跟誰的問題。
一開始郭家是執意要郭來娣的。
哪怕郭來娣是個丫頭片子,但現在都養到成年了,還有正經工作,一個月好歹也能有點錢,這不相當於會下蛋的母雞麼,再加上要是嫁出去,還能有一筆彩禮收。
有了郭來娣,劉翠哪怕離了婚,也沒法斷掉,到時候還是會聽他們的話。
這算盤打的自然好。
不過郭來娣已經成年了,她說要跟著劉翠,郭家人也沒辦法,扯了會兒皮,郭來娣也去拿了一把刀來,嚇得郭家都不敢再提了。
母女倆都是瘋子。
那就隻能爭大雜院的房子了。
這房子本就是郭家出的,劉翠隻想要離婚,哪怕吃點虧,也不想跟郭家繼續扯皮。
要是一直執著於房子,這婚就不一定能離成。
相比較跟郭家人繼續接觸,劉翠和郭來娣都寧願不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