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伱怎麼看?”
信眼中滿是鄙夷,他沒想到秦吏裡還有這樣的敗類。他到底是何人舉薦入學室的。
公冶舉則一個人滿頭大汗。
扶蘇問信,顯然是要信提供秦法上的判決。
“臣欺瞞太子,是臣有罪。臣請伏罪。”
信也是學室出身的,某種程度上是扶蘇的隨身法律顧問。
“太子,這新鄭是我秦國的郡縣,才四年的時間罷了。可是作為韓國的國都,已經有百年之久了。這韓國國都裡的百姓,一家死了人,會驚動三條街道的人,因為這些人都是他們的親故。”
中國古代的責任司法意味著司法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了錯案必須承擔責任。
在李斯成為秦國廷尉後,他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利用了韓非的思想,同時結合秦國過去的司法實踐,以及自身的才華,再加上趙高等人的出謀劃策,逐步醞釀、完善這個製度。
“臣不知道啊。”公冶舉顫抖著。“太子,臣知道臣此番罪責難逃,可是有些話,臣想在被押送鹹陽前請太子轉告大王。”
事實也確實如此。
“因為這個張良,他就是有著通天的本事。如果他至今還活著,那麼他現在要麼混雜在人群之中,要麼已經逃到了城外。這個人是太子無法緝拿到的。”
像公冶舉這種情況,一定會被押送鹹陽廷尉府發落的。
“從一個嬰兒的懷孕到出生,再到成人,到成親,到老,到死,都是同族同鄉互相幫助。他們之間的感情,絕不是血濃於水四個字可以解釋的清楚的。”
而這一責任司法正是發源於秦國,它的思想基礎則是法家思想。
為此,秦國製定了相應的監察製度。即對行政執法進行嚴密的監察,對執法主體的違法行為進行追究。
眼見扶蘇根本沒有讓他走的意思,公冶舉知道事情已然全部敗露。
眾人嚇得戰戰兢兢。
“以此來威懾天下各處郡縣,凡是有行攛掇謀逆之輩,都用此法處置。而你卻在這種關鍵時刻,放走了謀逆主謀。”
責任行政的理論要求行政執法主體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可是他能怎麼辦。
這個製度就是未來的監察製度。
“而太子,我們秦吏能做什麼事情呢。等到自己家的孩子生病了,還得去求當地的百姓。庶民家裡無論婚喪喜慶,從來都不會叫我們。”
士兵們也不敢再多望太子,紛紛各自繼續巡察。
“臣私以為,太子如今這一招,可謂釜底抽薪。從根源上斷絕了韓國舊貴族和底層庶民之間互相依附、互相依存的關係。臣以為,太子如果要想新鄭安定下來,那麼太子的目的已經達到了,至於其他的,臣恐怕太子做不到了。”
“我問你,張良人跑哪兒去了?”
“如果是實話,我一定轉達。”扶蘇站地筆挺。灌夫終於聰明了一次,把船靠到了岸邊。
扶蘇雖為太子,沒有官職,但是作為上位者,他前來新鄭,就執行的是監察主體的職能。
他有權懲罰公冶舉。
好累!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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