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錯愛10_破罪強人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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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錯愛10(1 / 2)

他們重新把“寵愛有佳”網站的會員進行了梳理,從中找出所有在婚紗影樓工作的人員,然後再逐一進行調查。

在婚紗影樓工作的總共有七個人,其中三人是負責接待的女性,另外四人是男性的攝影師。

在這四名攝影師裡,有三名目前仍在婚紗影樓工作,根據調查,他們不是已經成家,就是有固定的女朋友,和薛琪並沒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隻有一位名叫沈輝的攝影師在薛琪遭遇不幸後,就辭去了影樓的工作,目前下落不明。

了解到這一情況後,淩風立刻趕到沈輝曾經工作過的婚紗影樓了解情況。

據影樓的老板所說,沈輝性格內向,平時工作的時候話不多,也很少和同事一起出去玩,唯一的愛好就是養狗。他的攝影和處理照片水平算是他影樓裡最好的,就因為他力求完美的觀念,所以很多來拍藝術照或者婚紗照的新人都指名要他負責。而沈輝的辭職可以說是非常突然,但卻有些先兆,因為在辭職之前,沈輝的情緒非常不穩定,經常一個人坐著發呆,拍照和處理照片也非常的不用心,接二連三的出錯,遇到客人質問時,他就破口大罵,還差點和客人動起了手。

“你這有沈輝的照片嗎?”淩風問道。

“稍等,我找找看。”老板說完便回到辦公室裡,在裡麵翻找了片刻,之後拿著一張照片走了出來,“這就是沈輝。”

沈輝有著俊美突出的五官,就像是動漫中的人物般俊俏。略長的頭發再加上臉頰四周的胡茬使他看上去有些放蕩不拘的感覺,而一雙劍眉下的那一對細長的桃花眼,又使他充滿了多情的味道,可以說在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質挺複雜的,給人一種難以琢磨的感覺。

看過照片後,淩風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麼薛琪會瞞著父母和沈輝在一起的原因了。

“沈輝有多高?”

“大概1.75米左右吧。”

“那這個女孩子你見過嗎?”淩風拿出薛琪的照片遞給影樓老板。

影樓老板接過照片仔細端詳了片刻,說道:“沒什麼印象,如果是我影樓的客人,我多少都會有點印象,不過這女孩我從沒見過。”

“她不是你影樓的客人,而是沈輝現在的女友。”

“沈輝現在的女友?難怪他這一年來經常一個人拿著手機聊天,還有發短信的,當時我就想他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可是問他,他又說沒有,原來是找了這麼個水靈的姑娘,也難怪他一直保密了,估計是怕被人搶走了吧!”影樓老板看著照片,打趣道。

“不可能,他是個gay,怎麼可能找女人呢?”

這時,一名影樓的工作人員在一旁突然冒出了這樣一句話。

“他是?”淩風看著說話的人,向影樓老板詢問道。

“他也是我們影樓的攝影師,叫劉寧。”影樓老板介紹道。

“你剛才說沈輝是同性戀?有什麼證據嗎?”淩風問道。

“證據?親眼所見算證據嗎?”劉寧反問道。

“可是他之前不是曾經交過女朋友嗎?怎麼會是同性戀呢?”

“之前不是,但後來性取向轉變了嘛!”

“能和我詳細說說情況嗎?”

“是這樣的,之前沈輝的確不是gay,人還算開朗,可是和之前的那個女人分手後,他受了很大的打擊,因為他當時很愛那個女人,好像他們倆在大學裡就認識了,後來走上了社會,那女人見識多了,就開始變了,變得非常的物質,天天都要購物買東西,而且都要最好的,沈輝一直拚命賺錢,有的時候甚至還向我們這些同事借錢,可是那個女人就像一個‘無底洞’,根本填不滿,幾年的感情在金錢麵前不堪一擊,後來那個女人跟著個有錢的老男人跑了,當了人家的‘二奶’,而沈輝也就從那時開始變得非常的孤僻,性取向似乎也發生了轉變。”

“那你知道那個女人叫什麼嗎?在哪能找到她?”

“我隻知道那個女人叫楊琳,但是在哪能找到她我就不清楚了,這都是幾年前的事了,而且我們又不是很熟,隻知道她好像是去了深圳。”

“那你繼續說吧!”

“有一晚,我和朋友去酒吧,那家酒吧的邊上還有另一家酒吧,不過那是專門為同性戀人群服務的,當時我和朋友出來,正好看到沈輝和一個男人從那家酒吧出來,兩個人摟抱在一起,那個男人還親了沈輝一下,那場麵真的是……”劉寧沒有繼續說下去,他頓了頓,轉而說道:“後來沈輝發現我正在看他,顯得非常尷尬,拉著那個男人就走了,之後他整個人就變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了,看到我們這些同事也都不說話了,估計是以為我把他的事說出去了,怕我們嘲笑他,不過我還真沒把那事和任何人說過。”

“那個男人你現在還記得長什麼樣嗎?如果要你現在提供一張這個男人的畫像,你能回憶的起來嗎?”淩風問道。

“都是三年前的事了,何況當時也隻是瞄了一眼,印象不是很深刻,我隻記得那男人長得白白淨淨的,至於能不能回憶起具體的長相,我隻能說儘力而為,像不像的不敢保證。”

“那麻煩你一會和我回去做個拚圖,儘量回憶。”

“那好吧,我儘力而為。”

“再問個問題,‘躲避風雨的港灣’是沈輝的網名嗎?”

“是是是,他一直都是用這個網名,幾年來都沒換過。”

劉寧這個肯定的回答等於是百分百確定了沈輝和薛琪的關係。

“對了,老板,你這有沈輝的住址和聯係方式嗎?”

“有,不過他已經搬家了,手機的號碼也換了,因為之前我曾想找他回來,電話沒打通,去租的房子找,住的人也換了。”

“沒事,你告訴我們,我們會進行調查的。”

根據影樓老板提供的地址,淩風找到了沈輝的住處,不過正如影樓老板所說,這裡早已經換了居住的人,對方隻是普通的租客,並不清楚沈輝的情況。而沈輝之前的手機號碼也早就已經不再使用了。

就在沈輝這條線索的調查即將陷入僵局之時,另一組負責在菜市場周圍進行調查的偵查員卻在之前的調查人員名單中發現了沈輝的行蹤,由於之前沈輝並沒有被鎖定為嫌疑人,所以並沒有引起偵查員的注意。

在得知這一情況後,淩風迅速帶領偵查員直奔沈輝新的住址。

這是一處建築年份在8年的住宅小區,沈輝就住在小區內5號樓的7樓,這一點和李偉屍檢報告內提到的水質情況相吻合。

在沈輝所住的單元前,淩風先是在門上靜靜的聽了聽,接著才敲響了門,但是敲了半天都沒有任何的回應。

不過敲門聲卻驚擾到了沈輝隔壁的鄰居,一個男人睡眼惺忪的皺著眉頭,隔著防盜門不滿的喝道:“敲什麼敲,讓不讓人睡啦!那家人早搬走了!”

“警察,麻煩你開一下門。”淩風掏出證件,說道。

一見是警察,男人立刻清醒了,他忙打開了房門,一臉尷尬的說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你們警察辦案,剛才語氣重了,我這上晚班才回來,剛睡下就被吵醒了,所以才會……”

“嗬嗬,沒事,也是我們吵到你了嘛!不知者無罪。”淩風笑道,“你剛才說住這兒的人早搬走了嗎?”

“是啊!這人挺怪的,自從搬來就成天把自己關屋子裡,跟坐牢似的,偶爾出趟門也是買一些吃的,而且從不和人說話,有次在樓道裡遇上,我和他打了聲招呼,他連理都不理我。”

“你看住這兒的是照片裡的這個人嗎?”淩風拿出沈輝的照片,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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