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錯愛12_破罪強人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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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錯愛12(1 / 2)

淩風趕到現場後,什麼也沒問,就徑直走到了蓋著白布的屍體邊,他掀起白布,看到了被拖得血肉模糊的屍體。

屍體的嘴裡塞著一塊布,雙手的手腕被一根大約有成年人食指粗的麻繩緊緊捆綁著。因為被長時間拖行的原因,屍體身上的衣物除了接近頸部的位置還有些完整的布料外,其餘部位的衣物磨損的所剩無幾,身體上更是血肉模糊,幾乎找不到一寸完整的肌膚,很多部位的骨頭都已經裸露了出來,屍體後的地麵上還有一道長長的血痕,整個場麵慘不忍睹。

“淩隊,這是在死者的衣兜裡發現的。”

勘查人員將一個裝有a4紙的證物袋遞給了淩風。

a4紙上的內容和前兩起凶案完全一致,“自作孽不可活,罪惡的肉體必將受到死亡的懲罰”,字跡的邊緣同樣也有紅色液體向下流淌的痕跡。

淩風皺著眉頭,看著a4紙,又看了眼屍體,疑惑的說道:“按當時目擊者所說,凶手是拖著死者在高架橋上行駛,之後並沒有下車,隻是放慢了車速,割斷了繩子,那這紙上的血字是?”

“應該是死者的血。”法醫解釋道,“在死者的手腕上,我們發現了一處傷口,相信應該是之前被凶手割開取血寫字的。”

“取血寫字?簡直是瘋了!”淩風怒道。

此時,偵查員走到淩風身邊,說道:“淩隊,根據目擊者提供的摩托車車牌號碼,交警部門已經查到了摩托車車主的資料,資料顯示,車主叫錢玉恒,而在高架橋的沿途,勘查人員撿到了一個錢包,撿包內財物都在,還有一張身份證,上麵所寫的名字就是錢玉恒,通過比對,已經可以肯定死者就是錢玉恒,職業是名摩的司機。”

“摩的司機?馬上查他的底,尤其是近段時間的行蹤,一定要留意一些和狗有關的事。”淩風說道。

“淩隊,在距離這裡6公裡遠的地方發現了被凶手遺棄的摩托車。”

“圍繞棄車的地點展開調查,看有沒有目擊者能提供疑凶的逃跑路線。”

第三起凶案的發生讓淩風極為憤怒,他沒有想到沈輝居然還會頂風繼續犯案,由此可見他已經嗜殺成狂了,如果再不儘快把他抓獲歸案,接下去還會有多少人遇害簡直無法想像。

不過從另一方麵來看,第三起凶案的發生也為淩風提供了一條極具價值的線索,那就是沈輝還沒有逃離本市,如今已經封鎖了海陸空各個交通要道,如果他這樣都能逃走,除非長了翅膀。

死者錢玉恒的父母和妻子在得知其遇害的消息後,相繼昏厥過去,唯一還能接受問話的隻有他的弟弟錢玉彬,他是一名剛考上大學的大學生。

“我知道這個消息對你們的打擊很大,但是現在案情非常嚴重,所以希望你能配合我們的工作,多提供一些線索,幫助我們儘快把案件偵破。”淩風說道。

錢玉彬強忍住內心的悲痛,點頭說道:“我們家的條件不好,爸媽都退休了,全家生活的擔子都落在我哥一個人的身上,他起早貪黑的賺錢,不僅要養家,還要供我上學,他真的是一天的福都沒享過,現在又死的這麼慘,我一定儘全力配合,隻求能儘早抓到殺害我哥的凶手,為他討回公道。”

淩風點了點頭,接著問道:“最近一段時間你哥有得罪過什麼人嗎?”

錢玉彬思考了片刻後,說道:“是這樣的,他每天送孩子上學後,就開始在街上拉生意了,晚上直到深夜才回家,有的時候生意好,淩晨兩三點才回家,家人很少和他有過多的交流,隻有早上吃早飯的時候會聊上幾句,可是從來沒聽他說過有得罪人,但也有可能是怕我們擔心不說吧!”

“那在你哥身上,最近有沒有發生過什麼和狗有關的事?比如殺狗。”

“殺狗?”

錢玉彬在記憶裡搜索著和這個字有關的事,片刻後,他似乎想到了什麼,猶猶豫豫的說道:“前兩天我哥在吃早飯的時候是有說到過一件和殺狗有關的事。”

“你把這件事詳細和我說說,越詳細越好。”

“就在兩天前吧,那天早上吃飯的時候,我哥說,頭天晚上他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後,就騎車往回返,結果在路上有隻流浪狗突然衝出馬路,害得他急刹車,結果摔了一跤,車的後視鏡都摔斷了,他爬起來後就去找那隻狗,然後用繩子綁了起來,拖在車的後麵,一直把那隻狗給拖死了,然後他就把狗賣給了一家大排檔。”

錢玉彬的話再一次肯定了凶手的行凶動機的確是替狗複仇,尤其是虐殺狗的,他都不會放過,而且還要用和遇害人殺狗的同樣的方法殺人。

淩風思索了片刻,接著問道:“那你知道你哥是在什麼地方遇到那隻流浪狗的嗎?”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當時好像是說在新洲路,但具體位置沒有說。”

聞言,淩風立刻想到,新洲路離摩托車遺棄的地點僅相隔了兩條街,於是他立刻組織偵查員在新洲路展開對沈輝的地毯式搜查。

之所以他會認為沈輝躲藏在新洲路一帶,除了和摩托車遺棄的地點有關外,也和錢玉恒殺狗的事有直接關係。

錢玉恒殺狗並不是有預謀的,隻不過是碰巧,而且這事就發生在他遇害的兩天前,他也隻是在早上吃飯的時候和家人說過,就算他第二天和外人提起這事,有沒有可能那麼湊巧就正好傳到沈輝的耳朵裡呢?而且沈輝現在是通緝犯,他有可能大白天的在街上四處閒逛,尋找“獵物”嗎?

雖然不排除某些巧合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對於淩風而言,他更在意的是實際的線索,在他看來,沈輝並不像是一個會聽人隨口說說殺了隻狗,就盲目行凶的人,那樣的話估計所有殺狗的和吃狗肉的人都有可能成為他的目標,這一點其實從第一起和第二起凶案就不難看出。

趙凱殺的狗應該就是薛琪養的“雪花”,而狗的屍體在寵物店被偷走了,這個偷狗的人很可能就是沈輝,他當時應該是一路跟著趙凱回到了學校,但是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進入宿舍樓,之後看到四名學生抱著“雪花”跑到了寵物醫院,他也就跟去了,也正因如此,他才有可能知道“雪花”遇害的經過,從而對趙凱產生了殺機。

李偉被殺,從當時沈輝所住的地點來看,很可能是他在逛市場的時候發現李偉殺狗的殘忍手法,所以動了殺機。

從以上兩個人遇害的情況不難看出,他們遇害都很有可能是因為沈輝親眼目睹了他們殺狗的過程,所以才對他們產生了殺機,由此可見,沈輝應該不太可能因為是聽了錢玉恒說殺狗的事,才對他產生了殺機,而是很可能親眼目睹了他殺狗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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