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殺狼的影響差不多已經過去,在村裡已經很少談論。
但這頭熊可不一樣,就像打虎英雄一樣,他單獨殺了一頭熊,怎麼著也該有個殺熊英雄的稱號。
這玩意威懾力大,以後隨著名號的擴散,隻要見到他,就會想起他殺熊的事。
估計到時候,隻要他一發怒,站在他麵前的人得當場給他跪下。
畢竟人就是這樣,天生有一雙濾鏡,在不知道對方是什麼人之前,或許還會覺得對方和藹可親。
但要是知道他是個罪犯,估計就會覺得他麵目可憎了。
甚至站在這種人麵前,心裡就會覺得壓抑。
同樣的道理,要是大家都知道他能和熊搏殺,首先心理上就會矮一截。
如果正大光明的把熊帶回村子,這些熊肉肯定留不住,但分給村民並不是完全沒有好處。
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手軟。
他現在不缺肉吃,把肉分給大家,還能獲得個好名聲。
而且熊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他肯定會自己留著。
像熊皮、熊掌這類東西就不說了。
熊油的味道很好,而且還可以入藥,治療凍瘡。
熊鼻、熊骨、熊膽,這些都是很好的藥材。
特彆是熊膽,這玩意非常珍貴,可以說是熊身上最寶貴的東西。
還有公社這邊,打到一頭熊,他也算是為民除害了。
畢竟這麼凶猛的野獸,時刻威脅著村民們的安全。
至於他這頭熊是在深山裡麵打到的?這事他不說,誰會知道?
而且就算是被人知道了,估計也沒人會在意。
畢竟打到一頭熊,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是一道功績。
思考了一下得失,周子文還是決定光明正大的拿回家。
偷偷摸摸不是他的性格,他也不缺這點好處。
到了他這個程度,名聲反而更重要一些。
一路來到山下,周子文拖著沉重的步伐向家裡走去。
肩膀上扛著的棕熊,讓周子文的影子顯得非常大。
周子文一邊走,一邊四處觀看,結果卻發現,一路上一個人都沒有。
畢竟這會大家都在上工,他的運氣也不太好,沒有遇到過來割豬草的人。
等他都回家了,卻沒人發現他扛著的棕熊。
“不行啊,裝逼失敗!”
周子文皺了皺眉頭,在家門口把棕熊放下,生怕棕熊身上的血把家裡弄臟了。
放下棕熊之後,他打開院門,把弓箭和背簍放下,又在院子裡洗了個手,然後馬不停蹄地出門,重新把棕熊扛在肩上,然後大步向村裡走去。
這麼大一頭棕熊,村裡人肯定沒見過。
為了幫村裡人長長見識,他決定在大壩子村轉兩圈。
畢竟他家有點偏僻,他的記性又不是很好,一時找不到回家的路很正常。
……
“周知青,你扛的是什麼?好大。”
“周知青,這是熊吧?天呐,你打到熊了?”
“哇,周知青的力氣怎麼這麼大?這麼大一頭熊,他是怎麼扛起來的?”
“什麼熊,在哪裡,快讓我看看。”
……
周子文在村子裡逛了一圈,然後又往生產隊走去。
一路上,村民們自覺跟在他身邊,有的圍著他說話,有的還伸手摸了摸他肩上的熊。
大家議論紛紛,吵吵鬨鬨,等到了生產隊的時候,隊伍已經極為龐大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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