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可惜,我也許永遠也得不到答案。
就算最後查明這件事真的是哈維做的,他又怎麼會承認?
路上,我接到了柳青的信息。
她利用飛機上的網絡與我聯絡,我把那兩個曾經與我見過麵的人落網的事告訴了她。
柳青也覺得非常驚訝:“他們真的是警方抓到的?”
我表示不清楚。
我隻知道,在警方打電話聯係我的時候,明確的告訴我這兩個人已經認了,表示就是我指使他們去傷害哈維。
如果不是他們於心不忍,警方發現的速度也非常快,哈維是注定要沒命的。
柳青最後問了我一次:“晏隋,你告訴我,這件事到底與你有沒有關係?”
我明白,柳青也覺得從證據方麵來看,我有著非常大的嫌疑。
或許,從其他角度來看,我和哈維確實能夠構成“情敵”的關係,也就有了更充分的理由對哈維下手。
我以院長奶奶向老天爺發誓,表示我跟這件事絕對沒有任何關係,如果有,我願意接受一切懲罰!
柳青立馬相信了我,因為她非常了解我。
院長奶奶和孤兒院在我心裡的地位,如果不是我真的沒有做過這件事,我不可能以院長奶奶向老天發誓。
“既然你沒有做過,那我們就要相信法律,相信警局一定能夠還給你一個清白,可能接下來會讓你受點罪,但最主要的還是需要還你一個清白!”
說話間,我已經到了警局。
警察將我重新帶回審訊室,跟之前不同的是,之前並沒有把我控製起來。
現在,警方已經將我控製在接受審訊的座椅上,根本就不聽我的解釋。
他們拿出了被警方逮捕的兩個人的口供:“他們表示,是接受了你的指使!”
我搖頭:“不可能,我根本就不是認識他們。”
“整天圍繞在我身邊的人那麼多,我都見過什麼人。”
“如果僅僅因為我們曾經擦肩而過,我就算是認識這個人的話,那我覺得是警方調查證據的方式是有問題的。”
警方皺眉,一位男警員拍案而起:“晏隋,現在你還打算執迷不悟嗎?”
“你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說完,他轉身走出審訊室,他再回來的時候,手裡多出一個透明的袋子,袋子裡麵裝的是錢,而且數量看起來還不少。
“這是從兩個被捕的嫌疑人身上的錢包裡翻出來了,他們說這是你一共給了他們三十萬現金,這幾張錢上麵,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我的指紋?
“不可能,我根本就沒有見過他們,更加不可能給他們錢!”
“那天,是他們在路邊攔車,我以為他們是需要幫助的人,就把車停在路邊,降下車窗詢問他們需要什麼幫助。”
“他們才會拿出手機給我看,說他們不懂當地的語言,希望我能夠幫助他們指出他們即將要去的目的地在什麼方向,那個軟件又要如何使用。”
隨後他們就走了,我怎麼可能有機會給他們錢?
警員明顯不信我的話,冷漠的開口:“我們之前就已經說過了,你們有躲避監控的嫌疑,我們並不能完全的看到你們到底有沒有其他交易!”
“單單是現金上出現了你的指紋這一點,你就無法洗脫自己的嫌疑!”
我當然知道,憑借這一點,我的嫌疑就已經被坐實了。
或許在這件事上,我確實有問題,但我相信,我沒做過的事情,就算是汙蔑我,也不會成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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