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想明白了,其實隻要隨便編一點,就能完成“任務”。
犯不著把室友往死裡得罪。
此時,
回頭條路上的陳升接到了一個電話。
“張總,有事?”
“陳總,能不能打個商量,合同費用退回我一點。”
電話那頭張顯才的語氣老實了很多。
陳升無聲地冷笑了下。
“不好意思張總,合同就是合同,我不能開這個例。
不然以後其他合同怎麼辦?那不是想棄就棄?
我們員工的付出怎麼辦?”
那邊沉默了一下才道:
“陳總,我怎麼做,才能取得艾琪女士的原諒呢?”
這句話讓陳升略感驚訝。
看來這張顯才終歸是個聰明人。
懂得審時度勢。
可惜,賺了點錢就犯糊塗。
其實不止張顯才,這或許是很多人的通病。
要不後世怎麼會有人跋扈攔車,叫嚷著自己誰誰誰。
輿論爆發後,連帶著背後的人都被拉下馬。
陳升思索了下。
“你注冊一個頭條號,用本名,在上麵公開道歉吧,
之後警方流程該走還是走,艾琪會給警方諒解書的。”
他明白這是張顯才留後路。
免得之後還要卷入猥褻罪的風波中。
關鍵是,有學校的加持,他贏不了。
但私下道歉對艾琪不利,公開是必須的。
就看他能不能吃下這波“苦”了。
那邊張顯才又靜默下去。
好一會才沉聲道:“好吧,我答應,也希望陳總能說到做到,讓艾琪女士出具諒解書。”
“可以。”
陳升覺得這點問題不大,這個單子的廣告費他依然會算業績。
該給艾琪的還是給。
普尚的再洗白也由她來。
公開道歉,比扯來扯去,對艾琪的名聲更有用。
上午,張顯才個人賬號的道歉聲明就出來了。
說他對艾琪女士有一些不尊重的言論。
並試圖有動作,但被艾琪女士嚴詞拒絕。
陳升看了後也不禁給他點了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