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開局一比零
格林威治區,日晷廣場附近的街道上。
亞瑟穿戴著一身整齊的警服坐在搖搖晃晃的馬車上。
他的手裡捏著一份從舊書店裡淘換來的《倫敦社交指南》,認認真真的閱讀著上麵的一字一句。
雖然他來到倫敦已經有5年了,但他卻從未出席過任何一場正經的宴會與舞會。
之所以會這樣,原因也很簡單。
第一,是性格使然,比起紮堆呼吸各種社交場所裡的渾濁空氣,他更喜歡獨自守在自家的小屋裡讀一點能夠自我娛樂的書籍。
第二,是由於從前他的社會地位實在太低。
在半年以前,他還隻不過是個蘇格蘭場的普通巡警,這種小角色自然不會引起上流社會的注意。像是埃爾德這樣願意和他廝混的豪門闊少,也隻會出現在倫敦大學的校園裡。
所以,自從亞瑟畢業以後,埃爾德在皇家海軍發奮培訓的那段時間裡,他的社交活動基本也就是和湯姆、托尼等為數不多的幾個朋友聚個會,甚至連喝瓶酒都舍不得在餐館裡點太多東西。
畢竟湯姆和托尼這兩個家夥,一個是已經組建了家庭,另一個則正衝著蘇格蘭場內部規定的結婚條件‘證明自身至少有20英鎊的積蓄’而努力。
當然,即便亞瑟已經升任了警司,個人財富水平也一日千裡,但他在應允科德林頓將軍的邀約前,也完全沒想過往社交領域發展。
這是因為19世紀英國社會的各種社交規矩實在是繁瑣無比,對於一個並非土生土長,而且出身也算不上什麼正經英倫中產階級的亞瑟來說,要想全麵了解這些東西絕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完的。
就拿亞瑟手裡捧著的這本《倫敦社交指南》來說,即便他已經非常努力的從今天一早上班的時候就開始記憶了,但直到現在他都沒完全弄清楚。
而看完這本書後,最讓亞瑟慶幸的莫過於他的家裡沒有女眷,而他自己又是個孑然一身的男人。
在社交領域裡,這些上層的貴族小姐或是出身中層商人家庭的女性要比紳士們更加注意,而男女之間的交往,又會引出一長串的禁忌。
單是她們穿裙子就有各種成文又或是不成文的規定,裙子要分成舞會、晚宴、散步、乘車等各種類型,回鄉下探親或者聚會時還有專門的鄉村服裝,而在隆重場合則要特地穿上最華麗的晚禮服。
當然,雖然這些服裝聽起來很多樣,但實際上小姐夫人們最常穿的或許還是黑色長裙,因為在這個年代裡,她們幾乎每年都會有一段時間要穿上一身黑,以此悼念已故的丈夫、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是姻親家庭。
而當亞瑟看到下一段關於男女交際的規定時,頓時又覺得被各種繁瑣規定填的嚴嚴實實的腦袋又被壓上了一層沉重的大理石。
乘坐馬車時,紳士從來不會坐在非親屬女性身旁,而且需要坐在背對馬匹行進方向的那一側,把對麵的座位讓給女士。並且時刻注意不要踩到女士的裙子,下車的時候,紳士則應該先下並準備攙扶這些穿著寬大裙撐以致於行動不便的女士們下車。
對於這點,亞瑟倒不是很在意,反正他也沒什麼機會碰見這樣的遭遇。
和他一起坐車的向來沒有女士,而是一些平平無奇的普通紳士。
比如說常常以‘fuck’開頭,以‘shit’結尾的倫敦大學古典文學係高材生,皇家海軍水手語言的集大成者,大不列顛文學界在19世紀的最大遺珠,‘行走於大地之上的泰晤士河’——埃爾德·卡特先生。
又或者是寫了一輩子書,但到頭來還不如他那個6歲兒子,常常自稱愛好和平,但一言不合就打開軍火庫,取出3500噸彈藥轟炸巴黎杜伊勒裡宮的‘法蘭西恐怖分子’,並因此身價倍增導致不得不潤英國的卷發胖子——亞曆山大·仲馬。
還有在劍橋大學學了幾年神學,結果不怎麼看《聖經》,反而看上了拉馬克主義,並認為牧師們的神創論是在放屁的科學教皇——查爾斯·達爾文。
最多最多,也就再加上一個雖然未來會被譽為‘活著的莎士比亞’,但卻始終不能入不列顛文學批評第一人埃爾德·卡特先生法眼的小報記者——查爾斯·狄更斯。
和這些人交往,確實不需要像是上流社會的交際那麼注意,除非他們幾個突發奇想打算給自己套上裙子。
正當亞瑟以為自己可以逃過一劫時,他的目光又落到了下方的一行字上。
——合乎禮儀的年輕未婚女性如果在沒有陪同的情況下就不能出門,一個得體的淑女也不應該四處張望尋找熟人或停在擁擠的街道聊天。
——如果年輕女性確實在街道上看到了她的紳士朋友,並且覺得不能視而不見時,她應當主動伸手。
——而紳士在發現自己的女性朋友時,不能主動上去打招呼,而是必須要等待女士認出他之後,再用離女士最遠的那隻手摘下他的帽子作為回禮。
——注意:如果女士伸出了手,則視為發出邀請,紳士此時需要轉向和女士結伴一起走,而不是停在那裡,以免雙方尷尬。兩者之間的談話也必須注意不能過於熱烈和大聲,而是要在合乎禮儀標準的範圍內進行討論,說話時話語要儘量簡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避免對雙方的名譽造成無可挽救的打擊。
——紳士不應該當著淑女的麵抽煙,淑女也不應當在紳士們吸煙時走上去與他們攀談,因為這很可能會導致對方掐滅一支上好的雪茄,二者都是不得體的表現。
亞瑟看到這裡,忍不住掏出自己的煙鬥看了看,嘴裡嘟囔了一句:“幸好我抽的比較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