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走過去,手套還沒接觸到吳平的腳,他就驚恐的叫了起來,用手攔住道:“不,我要醫生來看。”
他一聽說是法醫,就想到了屍體,心驚膽寒;又聽說要被“拖”到看守所,在那裡做“客”的滋味,那是親身體會過的,想想都不寒而栗。有些發抖的道:“我又沒犯法,你們憑什麼讓我去看守所?”
宋小明冷冷的道:“拖你去,自然會給你說法。犯法沒有,你自己清楚,我們當然也有證據,如果你不信,可以堅持扛一下,不過你現在說算是自首,今後說就什麼也不是了。”
“我沒有什麼要說的,你有證據就拿出來吧,憑疑點你們也認定不了我有罪,24小時後還不是得照樣放我出來。”他犯過事,坐過牢,對規則倒是清楚得很,有些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反正已經頂上了,索性大膽一點說了。
“哦,你還很清楚規則嘛。對了,你也應該清楚醉酒駕車好像已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吧?”
吳平狐疑的看著宋小明,自己那天又沒喝酒開車,醉駕與我何乾。不由道:“我開車那天沒喝酒,知道與不知道都沒關係。”
“喝沒喝不一定有關係,但查不查得出來卻有關係,而且還由不得你。因為你不踩刹車,隻有一個解釋,那就是醉酒駕車。”說完向法醫呶了呶嘴,法醫拿出一張單子,遞到吳平麵前道:“醉酒駕車比謀殺罪輕得多,你可以選擇,沒意見就簽個字吧!這樣也許可以少判你兩年。”
吳平的臉白了,半天沒說出話來。因為他知道說也無益,謀殺,他不敢認,可醉駕他確實沒有,但不簽就解釋不了不踩刹車的原因,要是簽了呢,似乎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宋小明並非真要吳平簽字,隻不過是看看他的反映而已,他從吳平的神色中看到了矛盾和慌亂,這個表現是他需要的。
終於忍不住沉默,吳平哀求道:“宋局長,我真的沒醉駕!”
“我知道,你確實沒有醉駕,但那兩個問題你解釋得清楚嗎?我等你5分鐘的時間,你可以考慮清楚了再說,但先申明解釋不清楚就不要說。反正我們有的是時間和辦法,也一定會查清真相。當然,查清可不算自首,而且我相信那樣做不是你的本意,你一個人扛下來,估計判個10年8年沒問題,但如果是坦白,還有立功表現,以你現在的傷而論,也就一兩年,而且還有監外執行的可能。”
宋小明說完自己抽起煙來,這時,一個護士進來換藥,道:“宋局長,這裡是病房,不能抽煙!”
宋小明淡淡的道:“謝謝提醒,這個病房從現在起,改為臨時審訊室了,我不但要抽煙,還請護士小姐少來打擾我們幾次,也就是少換幾次藥而已,儘量不要打擾我們辦案。”
護士不解的道:“辦案?辦什麼案。如果我們換藥不及時,他這條腿就可能落下殘疾,甚至爛掉截肢,下半生就隻能坐輪椅了。”
宋小明淡淡的地道:“腿是他的,關我們什麼事。像這種人,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免得壞人繼續違法犯罪,那就先減少藥量,也適當減少換藥次數,如果傷口發炎了,就截肢好了。殘疾人方便監管多了,等我們查清楚以後,也不擔心他跑遠了找不到。”
宋小明隻是這樣說,但法醫卻是按這個指示辦,讓護士出了去,他再撥了吳平的輸液針,站在一旁靜靜的、冷酷的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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