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輝對此倒是一笑,“書記,記者都是高智商的人士,他們對事實真相其實比我們估計還要知道得早,隻是出現這樣一些文章,讓我有一個感慨。”
見曾家輝稍停,第一書記問道:“什麼感慨?不妨直說。”
“新聞記者難免良莠不齊。”
“哦?你是說有些記者是…?”
曾家輝心照不宣的點頭,道:“大量的事實證明,鄒小達的私下投資是違規的,所以他一定心虛;因為心虛,鄒小達一定不敢跟從一開始就真實報道的報社打官司;海外記者提出的采訪要求,鄒小達也是一律不敢接受,他隻能利用內地少數傻乎乎的記者發發文章、無力的申辯,企圖為自己塗脂抹粉,想蒙混過關……可是,違規虛假、不清不楚的東西怎麼狡辯也沒用,不合法就是不合法,違規就是違規。”
他不僅這樣說,似乎還早有準備,從公文包裡拿出了幾份報紙,並遞了過去,“您看看這幾篇文章,我們如果仔細閱讀鄒小達對內地記者發表的談話,就不難發現漏洞。”
第一書記一邊翻看報紙上的那幾遍讓曾家輝作上標記的文章,一邊道:“你說說你的看法?”
曾家輝喝了一口茶,道:“比如,鄒小達對香港記者說:十多年來,人們尊稱我是慈善家。可內地報道一出,人們大感意外,怎麼慈善家就變了味,成了下海經商的投資家了?而且是一個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敗投資家,人們有一種被欺騙、被愚弄的感覺,又因希望工程的純潔,那種憤怒可以想象……這是我們的尷尬和無奈,在國內隻有做投資家,才能當慈善家,否則慈善機構的家就無法養家糊口……讓“慈善家”去做“投資家”本已很無奈;這個“投資家”還必須萬無一失,更是過分苛求。書記,這一段話,其實漏洞百出、蒼白無力。”
第一書記已經放下了手中的報紙,有些異樣的看著曾家輝,“曾書記不妨說得透徹一點。”
曾家輝點頭,道:“我用一個普通捐款人的身份來思考這個問題,可以想到這麼幾點:第一,鄒小達怎麼能算慈善家?真正的慈善家是用自己的錢去投資,賺取利潤,然後從自己口袋裡、把屬於自己的利潤拿出來捐給慈善事業的人。鄒小達不過是受萬千捐款人之托,代管希望工程工作的秘書長。他能把捐款人的錢拿去投資麼,有沒有這個權力?第二,鄒小達的投資黑箱作業那麼多年,內地報紙一披露,鄒小達的“角色”當然變換快。既然鄒小達承認“人們有一種被欺騙、被愚弄的感覺,又因希望工程的純潔,那種憤怒可以想象”,那麼報紙的揭露報道是不是說對了,人們的憤怒和抨擊,情理之中嘛!第三,誰授權、誰逼迫鄒小達去做投資家了?……”
第一書記聽得直點頭,“你說得有道理,繼續。”
曾家輝的話還真沒完,“你看,鄒小達對香港的一名記者說:在國內……投資活動隻遵循一般的市場規則,並不會因為你拿的是善款就給你單獨訂一條規則。相反,對基金會投資還有一些限製性條款,如“購買股票不得超過所投資企業百分之二十”,“基金會不得直接經營企業”等。就是說,既要你去搞投資,又不讓你參加管理,這就增加了控製投資風險的難度。他的這一段話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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