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輝認同這一點,“兩百萬對於某些人來講,錢是小數。可對於一個基金會而言,那也是公款,應該追查。你繼續說!”
“第四個線索:我建議查一查青基會發行的電話卡、紀念郵票、奧運火炬紀念封、足球義賽、希望工程義演以及幾家銀行發起的代收希望工程捐款的情況。希望工程實施這麼多年來,除了公開賬戶之外,與之並行的、隨開隨停的、不被審計的賬戶,多達十個以上。鄒小達曾指示我們:要保證這些帳戶裡始終有充足的資金。原因是因為我們“公關”的費用太高了,審計時一定不好看,會遇到很多麻煩。這一點,過去審計的時候,審計人員曾經提出過質疑。”
“哦?”曾家輝認真的隨著陸俊生的說明,思考並提出了問題,“那最後怎麼過關的?”
陸俊生淡淡的一笑,“還能怎麼過關?審計過後,鄒小達對財務部發了一通火,責問我們怎麼搞的,怎麼能讓審計署審計出這些丟人的問題,然後他下達命令說:以後審計部門再來審計,不許把矛盾上交,一定要提前消滅在財務部。那一次他最後自己搞定的,怎麼做的不知道,反正審計報告最後沒有提及。後來的幾次審計,財務部的人就隻好想儘辦法,千方百計不讓審計人員查出問題……。”
曾家輝不解的道:“這隻是一個問題,線索在哪裡呢?”
陸俊生抬眼看了一下曾副書記,真是挺佩服的,他原本說到這兒故意一停,沒想到這曾副書記的思維還真是快,立即就提出了關鍵所在,他確實還沒指明線索在哪裡。
陸俊生對這一線索的具體闡述是:鄒小達曾把希望工程的某些投資收益“分流”出來,比如對單項投資過程中的一些收益,這個項目收益幾十萬、那個項目獲得一兩百萬,雖然從總體上看,這些投資項目收益與此前的巨大投資不可相提並論,但隻要有了收益,鄒小達並不著急著給希望工程的救助還債,而是首先設法把收益打入基金會不公開的帳戶,這是一個永遠不能公開開支的帳戶。但是,財務憑證會留下證據!而且,從國家有關規定看,這些投資收益的每一分錢都應該屬於希望工程而不屬於青基會。
“你這個觀點是對的,規定也確實很明確。”
“第五個線索,投資不僅違規,而且有違法嫌疑。例如假投資、真買房,挪用希望工程善款數百萬給青基會職工購買宿舍,少數領導人個人買房就不用說了。又例如,鄒小達等人利用美元捐款去歐洲旅遊,又用希望工程的增值收入采用不入賬方法彌補窟窿。還有,希望工程紀念幣的收入不入帳,且數額巨大……這些都有憑證可查的。”
曾家輝聽完之後,盯著陸俊生手上那一份資料,“你應該是早作了準備的吧?”
陸俊生點頭,“是的,當我開始揭發的時候,就已經著手準備了。”
“那你為什麼上次談話的時候不交給我呢?”
“我不知道這還需要拖多許,如果早交出來,一轉到鄒小達的手上,他又會想法堵住這些查證的路徑了。”
陸俊生直言不諱的說道。
曾家輝對這一點倒是表示理解,誰都不希望自己苦思冥想出來的線索,因為一拿出來,突然又轉到了當事人手上,線索斷了,揭發者就永遠隻能成為被抨擊者、受害者。他微微一笑,“那你現在打算交給我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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