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張桐決定給高強和他的同夥一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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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被抓,通常是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即使被抓,罪名也較輕。高強就算被抓,天也不會塌,家也不會垮,頂多在拘留所待半個月。
尤其是李雪,她是肖瀟的朋友,看樣子是個乖巧的姑娘,張桐擔心她交友不慎,決定幫她一把。如果李雪也參與此事,這也算是給她敲響警鐘,違法必究。
幾千靈石的案子,大概拘留幾天而已。張桐沒想過李雪是主犯,在他看來,李雪可能對此事一無所知。這大概就是外貌帶來的誤解吧。
李天風剛回到執法所,還沒來得及喝口熱茶,張桐就衝進來站在他麵前“偷靈能驅動車的案子你管不管?”
“啊?”李天風看了看張桐“這是民事糾紛,不歸我管。”
“嘿!你剛在我店裡說要樹立我為楷模,現在楷模有難,你也不來幫忙。以後還想不想來楷模的店裡吃飯?”張桐“威脅”道。
“我告訴你,那賊現在就坐在我店裡,騎著我的車來賣,這麼囂張你們都不出手,這社會治安怕是要完。”
“世上還有如此蠢賊?”李天風難以置信。
“信不信由你,你帶人去我店裡看看不就
在神秘的靈域之中,高強與李雪正等待著張桐駕馭著靈能飛梭歸來。然而,他們並未察覺,此刻的張桐不僅帶回了飛梭,後座上還載著一位來自天機司的調查專員——李天風。
這起案件本非李天風的管轄範圍,因他隸屬於天機司,通常隻處理異能者與歸墟者的事務,凡人之間的糾紛則由普通執法者處理。然而,他與張桐交情深厚,加之轉交案件時,負責盜竊案的同僚也提出協助請求。
“李兄,這次能否幫我們一把?”處理盜竊案的執法者向李天風笑道。
“何事?”李天風略感好奇。
“如此這般,我們這些人已是常客了。”執法者指向同組幾人,“這片區域的盜竊、小偷小摸,都是我們處理的。”
“想來那些賊人已記住了我們的容貌,一旦見到我們,必定警覺。”執法者道出緣由。
“若高強隻是偶爾行竊,抓到也就罷了。但若他是團夥作案,見我們便會生疑。即便當場被捕,也可能已通知同夥,最終抓到他,同夥卻逃之夭夭。”執法者經驗豐富。
張桐對這執法者的周全計劃感到驚訝,疑惑地問“盜竊案不是小事嗎?”
“小事?”李天風瞥了張桐一眼,“大小難定。如僅偷你一輛靈能飛梭,便是小事,罰金拘禁半月足矣。”
“但若是慣犯,甚至團夥慣犯,那就另當彆論。”李天風向張桐解釋,“搶劫最重,其次入室盜竊和團夥盜竊,皆為重點打擊對象。”
“涉及金額巨大,便超出治安法規,適用刑律。”李天風簡明扼要地說明。
張桐好奇地問“能判多久?”
“視金額與社會影響,半年一年有之,十年以上亦有。”
張桐對法律不太了解,經李天風解釋才略懂。他摸了摸下巴,這判罰比想象中嚴厲得多。
話說回來,高強父親患尿毒症,的確可憐。但盜竊亦不對,張桐撓了撓頭,世間之事,是非對錯難以分辨。既然有法,便依法行事,後續問題日後再說。
張桐並非因同情而輕易放過人,尤其對方行為不當或嚴重錯誤時。他想起《聊齋誌異》中的一句話“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作惡,雖惡不罰。”高強明知作惡,理應受罰。
如同張桐在集市遇到的黃毛婦人,些許小惡確實令人厭惡。他心中盤算,若高強家庭確需援助,自己將其送入監牢,家庭或許會垮掉。
但自己隻想懲治惡行的高強,而非摧毀其家庭。必要時,他會出手援助。世間總有其他途徑渡過難關,不隻有盜竊一條路。人或許會被困境蒙蔽,但清醒後總要為選擇付出代價。
張桐駕駛靈能飛梭載著李天風返回店鋪。他已有打算,儘管這在某些人看來顯得偽善。既然不願高強家庭因此垮掉,為何仍找執法者?張桐認為法是法,情是情,混為一談隻會壞事。曆史早已證明這一點。
“嘿,你老板動作真慢。”李雪邊嚼著芋頭燒排骨,邊對肖瀟說,“都快一刻鐘了,還沒騎回來。”
肖瀟擺手道“他做事細致。對了,高強,吃飯嗎?一起來吃吧。”
肖瀟朝門口的高強招手,兩人同出自孤兒院,雖不算熟絡,但有些交集。出於同院之情,肖瀟對高強抱有好感。
她認為同為孤兒,應相互扶持,唯有如此,才能走得更遠。
高強認出了肖瀟,她在孤兒院以食量驚人聞名。他沒想到這樣的大胃王竟在餐館工作,老板不怕她把食材吃完嗎?
既是同院出身,高強對肖瀟仍存善意。他點頭道“不,不必了。我,我一會兒回去吃。”
正聊著,張桐回來了,還帶來了李天風。李天風身著便裝,坐在張桐的飛梭後座。
“高老板,你的飛梭我騎了,很好騎,確實是新車。”張桐笑道,一周前剛買的,怎能不是新車?
“對了,聽肖瀟和李雪說,你是修車鋪的。有二手靈能飛梭出售嗎?我這位朋友也想買一輛。”張桐指著後座的李天風,笑著對高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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