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蘭蘭離開了重慶,準備南下打工_我的父親,母親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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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蘭蘭離開了重慶,準備南下打工(1 / 2)

紅梅寫信告訴蘭蘭哥哥已去甘孜學修車,將家裡所發生的一切都在信裡告訴了蘭蘭。

蘭蘭每一封信都是舅婆先看了再給她,因為信是寄到筒子樓門口的小信箱。每天早上舅婆都會去取報紙,隻要有信也順便一起拿了回來。

舅婆看完信以後,說哥哥學修車比較臟,很費衣服,叫宋哲將家裡的舊衣服全收好打包讓蘭蘭給哥哥寄去修車穿。

蘭蘭給母親回信問為什麼讓哥哥學修車,還有沒有更好的職業。想起哥哥一向特彆愛乾淨,修車仿佛應該不是哥哥最好的選擇。

說實話蘭蘭那會也挺納悶的,為什麼表姑明知哥哥已滿十八歲而不給哥哥安排一份工作呢?

卻非要讓自己在這耗上兩年,用自己的青春去陪伴一個老太太而來換取一份工作。蘭蘭覺得自己真的很卑微,在有錢人的眼裡農村的孩子就應該是這麼卑微。

這個世界上誰有錢都不如自己有,這是蘭蘭在重慶這段時間深深的感觸。蘭蘭覺得舅公和奶奶雖然是親兄妹,但是命運卻截然不同。

親戚之間幫助也是有限的,彆看舅公家的這些兒女們都很有出息,但是他們也不會平白無故的去幫助哪個親戚。

父親當初之所以可以輕鬆的獲取一份好的工作,那是因為奶奶還活著,舅公那會也在世。

父親和小姑是幸運的,奶奶在世的時候隻要動動嘴求舅公,舅公一句話就可以讓兒女們想辦法幫著安置一份輕鬆的工作。

而如今奶奶死了,舅公也不在世了,真是應了那句人走茶涼。舅婆畢竟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她也不可能像舅公那樣對待這邊的親戚。

蘭蘭是個聰明的姑娘,她能看出這些人情冷暖。不久之後發生了一件事,更是讓蘭蘭改變了一些認知。

大表姑家有一個保姆叫小王,這個小王也是個農村女孩。小王聰明伶俐,乾活非常利索很是得大表姑的賞識。

小王二十二歲,正式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而表姑任芳很想留住這個保姆,於是任芳經過一番思索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幫小王找一個對象。

任芳最後想來想去,將目標放到了任建身上。任芳認為任建的工作是妹妹安排的,任建不敢不聽話。

如果任建娶了小王,小王就可以一直做她家保姆,而且任建也不敢不同意。於是接下來,任芳就將這個想法告訴了母親。

舅婆一聽也讚成女兒的想法。於是,就挑了一個星期天,大表姑來到了舅婆家剛好任建也在。

大表姑對任建說:“我給你介紹一個女朋友咋樣?”任建見大姑這麼說也不好推托,於是笑笑說:“行啊!”

大姑隨即對任建說:“你看我家那個保姆小王咋樣?”任建本以為大姑是開玩笑的,隨便應付一下就可以了,可沒想到大姑是認真的。

小王雖然做家務做的好,但是沒什麼文化。而且長得不好看,小王皮膚黑黑的,個子不是很高,眼睛小小的,鼻子有點蹋,剪著一個小男頭。整體看起來是真的不漂亮。

任建長著一米七幾的大高個,皮膚白皙,而且長著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五官很俊。就是一個帥小夥,任建可是高中畢業。而且現在有一份正式的工作,蘭蘭覺得大表姑是在欺負任建。

兩個完全都不般配的兩個人,也不知道大表姑是咋想的,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犧牲彆人的幸福。

蘭蘭也看出了表哥任建不怎麼樂意,但是又不敢拒絕大表姑的好意。最後任建還是去見了那個小保姆,小王肯定是一百個願意。

最後任建心不甘情不願的和這個小保姆處起了對象,蘭蘭明白表哥是不願得罪大表姑。

蘭蘭猛然間覺得表哥太不值得了,為了一份工作整天委屈求全的,連自己的終身幸福都要彆人來決定。

蘭蘭可是八零後的孩子,她可不願這麼憋屈的活著,如果要是有一天這些親戚乾涉她的感情,她是絕對會拒絕的。

蘭蘭認為這姑姑真要是把表哥當親戚,她是絕對不會把一個保姆介紹給表哥的。至少應該為表哥介紹一個有工作的女孩才對。

所以蘭蘭越來越不想呆在這個地方了,覺得很沒意思。她不想為了一份看不見的工作陪著一個老太太,更不想將來假如接受了親戚們施舍的工作而整日像任建一樣去討好這群人。

每每想到這些蘭蘭就覺得太壓抑了,太窒息了。她真想立刻離開這個地方,她想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她非常討厭舅婆私自拆自己的信,她覺得自己沒有一點屬於自己的空間了。

哥哥的修理廠有電話,蘭蘭經常會用公用電話給哥哥打過去。在重慶最開心的時候就是給哥哥打電話,因為這個時候想和哥哥說什麼就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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