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城剛才那幾個小時,一直耗在火車站裡,翻找出當天經過首都的車次,確實多的數不過來。
即便全都翻出來,按照路線一個個去找,也不知道要找幾年才能找到人。
時間已經不早。
傅城毫無困意,房間裡收拾的乾乾淨淨,他打開衣櫃,裡麵她的衣服還剩了不少。
她也沒有全都帶走。
傅城又忍不住多想了起來,這麼冷的天,她隻帶了一點點衣服,怎麼夠穿。
生病了,又怎麼辦?
身上的錢,夠不夠花?
會不會被彆人騙?
傅城越想腦子越痛,他有些疲倦的把自己扔到床上,閉了閉眼睛,隨即重新睜開。
他抬手,打開抽屜。
本來是想翻兩顆止痛藥出來。
卻意外的在抽屜裡看到一個信封。
上麵用鋼筆寫了三個端正的大字——給傅城。
傅城捏著信紙的指骨用力到快要把手指掐斷了,他深深呼吸了幾口,哪怕是被人用槍頂著腦門的時候都沒有這麼緊張。
他的手指仿佛有些輕微的顫抖。
仔細看,又好像是錯覺。
傅城打開信封,拿出封在裡麵的信紙。
裡麵的字寫的也和信封上一樣的端正。
一看就知道是認認真真、一筆一劃寫下來的。
“以前的我,三心二意,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情,讓你難過了,對不起。”
“但我真的沒有喜歡沈知書。”
“你娶我,非你本願,我們本來就是不合適的。”
“我走了。”
“祝你以後能找到一個真心相愛的愛人。”
最下麵還有一句被劃掉的字,劃痕不深,仔細辨認也能看得出來——“不要找我,不想見你,討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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