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崔誌安殺妻案開庭宣判。
徐懷義還想邀請宋啟參加旁聽,但宋啟拒絕了。
宋啟認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崔誌安始終不認罪,說不定真的另有隱情。
徐懷義執意要給崔誌安無口供定罪,這種做法太過急躁,存在冤假錯案的可能。
而這個案子受到社會各界關注,也加速了司法係統的審判流程。
檢察院僅僅用了半天時間就完成了核驗,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的效率更高,一天時間捋清楚案情,隔天就宣判了。
原定上午十點開庭,結果法庭九點半就已經人滿為患。
作為轟動一時的大事件,這個案子吸引了許多媒體報社的關注。
現場來了不少記者,鏡頭全部對準了被告席,全程記錄審判過程。
還有很多熱心群眾參與了旁聽,台下座無虛席。
審判開始。
檢察官列舉了全部證據,法官問崔誌安是否認罪。
崔誌安斬釘截鐵高聲道:“我沒殺我老婆,我是無辜的!”
此話一出,現場一片嘩然。
台下群情激奮,眾人義憤填膺。
紛紛指責崔誌安死不悔改,罪無可恕!
就連法官都有些慍怒,沉聲道:“鐵證如山,事實毋庸置疑,你還不肯承認嗎?”
崔誌安據理力爭:“那些所謂的證據,無非都是你們強加到我頭上的罷了。”
“我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但這個案子不是我乾的,我憑什麼要認罪?”
檢察官憤怒駁斥:“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告負隅頑抗,拒不認罪,我們請求法庭對其從嚴從重判處。”
法官采納了檢方的建議,宣判結果很快公布。
“被告人崔誌安因為家庭瑣事、情感糾紛,故意殺害妻子,手段殘忍、性質惡劣,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判決書下達的這一刻,全場沸騰了。
殺人償命,惡有惡報,大家都覺得這個結果大快人心。
唯有崔誌安崩潰大哭:“明明我沒有殺人,為什麼證據都指向了我?我冤啊!”
徐懷義冷哼一聲:“彆哭了,鱷魚的眼淚,沒人會同情。”
隨後,崔誌安被押赴刑場,準備執行死刑。
與此同時。
宋啟也在新聞上看到了判決結果,不由長歎一口氣。
木已成舟,隻希望崔誌安是真凶,喊冤是裝的。
“所長,有你的信。”
馬邦德遞過來一個信封。
“我的信?誰寄的?”
宋啟十分疑惑。
自己從來都沒跟人用信件聯絡過,怎麼會突然收到信?
信封上也沒有署名,寄件人地址填的是郵局。
還是一封匿名信。
拆開一看,裡麵用工整的筆跡,密密麻麻寫了十幾頁信紙。
隻是粗略的看了一眼首頁,宋啟瞬間臉色劇變。
【宋警官,當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殺妻案應該已經開庭宣判。】
【這個案子證據確鑿,事實清晰,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崔誌安應該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聽說崔誌安一直拒不認罪,拚命喊冤,隻不過沒有人相信他,最終還是被你們送上了斷頭台。】
【可憐啊!在這個世界上,恐怕隻有我能理解他的冤屈。】
【因為……徐曉梅是我殺的!】
後麵的十幾頁內容,是關於殺害徐曉梅的詳細過程。
最後一頁有個署名:夜梟。
對方還留下一句極具挑釁意味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