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藏月還在想房產證的來源。
不是柳厭,那就隻有——聞延舟。
樓藏月雖然覺得不可能,但目前也沒有彆的人選了。
她再三猶豫,用手機拍了房產證的照片,然後發給聞延舟,附帶一個問號。
“?”
聞延舟倒是沒過多久就回了:“你這是猜了幾個人,才猜到是我?”
還真的是他!
樓藏月錯亂:“聞總為什麼給我這個?”
聞延舟揮信息:“昨天晚上不是控訴了我那麼多嗎?良心發現,給你一點補償,省得你去住酒店。”
樓藏月盯著這段文字,反複閱讀了幾遍,再打字:“聞總的好意我心領了,隻要聞總以後不要再在工作或者生活上為難我,我就感激不儘了,不敢收您這麼貴重的禮。”
聞延舟隨意:“一輛車的錢而已,算不上貴重。”
樓藏月還是拒絕:“我把房產證郵寄回碧雲還給您。”
“你要是敢,我就讓整個西城,沒有酒店敢收留你。”
樓藏月氣悶,才說了不要為難她,他就又來威脅她了!
結果幾秒後,聞延舟居然把消息撤回了。
就好像自己也覺得過分一樣。
樓藏月:“……”
聞延舟換了一句:“聽說你媽術後恢複得不太好,你爸的腿傷也沒好全,我幫你找醫生?”
“不用,這些我可以自己處理,不敢勞煩聞總。”
樓藏月全部拒絕。
聞延舟就是聞延舟,示好幾次,已經是極限,她這麼不識好歹,他也不耐煩了,回了一句“隨便你”就沒再理她。
樓藏月刻不容緩,馬上叫了快遞上門,將房產證郵寄回碧雲還給聞延舟,這東西在她手上,燙手,燒心。
她還把快遞單號發給聞延舟,以防丟件之類小概率的事。
聞延舟沒回她。
從昨晚到現在,樓藏月各種拒絕他,驕傲如聞延舟,應該不會再做什麼了。
……
中午,樓藏月和客戶一起吃飯,合作談得很順利,飯後她親自送客戶上車,而後也步行回了沈氏。
她瞥見前台有一個送花小哥,眉毛挑了挑。
果不其然,小哥打電話,她的手機就響了。
“你好,是樓藏月樓女士嗎?有一束花需要您簽收。”
“……誰訂的?”樓藏月問歸問,心裡有答案——肯定是柳厭,他估計還會說,是她去“討”的。
送花小哥看了一下卡片,然後說:“姓聞的。”
樓藏月:“…………?”
樓藏月不知道聞延舟這是什麼意思?
送房子是補償,送花能補償她什麼?
她盯著手裡的卡片,“聞”字是打印的,但她好像能從這個機械的字裡,看到男人手寫自己的名字。
她以前是他的秘書,看過無數次他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他的字很好看,行雲流水,蒼勁有力。
最喜歡他的那段時間,無論他做什麼,她都崇拜和仰望,沒事的時候,會在白紙上,模仿他寫字,聞延舟,聞延舟……
一筆一劃,寫得非常認真。
有一次還被他看到了,他當時饒有興致地挑了一下眉,她就尷尬得連忙用文件蓋住,低著頭不敢看他冷淡又隱約帶著戲謔的眼睛,臊得耳朵通紅。
“……”
現在的樓藏月,應該無感或者麻木了才對,怎麼想起這些,又覺得身上哪裡刺疼著。
她將卡片重新插回花束裡,然後抱著花走到公司門口,打開垃圾桶,麵無表情的,直接扔下。
拜柳厭所賜,這段時間,她扔花扔得越來越順手。
剛扔完,樓藏月就聽到一陣掌聲,她一愣,轉頭。
柳厭噙著笑走過來:“可算讓我見識到,你每次扔我送的花是什麼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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