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兒拉著小女孩兒上了車,不一會兒,車裡傳來了她的哭聲。
聽著她的哭聲,他的心像被緊緊揪住一般疼痛。
他在車外等了很久,都沒看到她下來,隻能握著那袋已經快要融化的冰塊回家了。
有一次他放學回家,看到小女孩兒眉頭緊皺,用力拍開她媽媽手中的碗,“我要吃肉,我不要吃這個,我要回家讓阿姨給我做肉吃,媽媽是壞蛋!”
聽到小女孩兒的話,他心頭一驚,難道她要回家了?
他很清楚他們在這裡待不了多久就要回家,隻是他不願她這麼快就離開。
於是他趁著爸爸媽媽不在家,從雞舍裡抓走了那隻最肥最大的雞。
小女孩兒說她想吃肉,那時候的他覺得,隻要她吃到肉了,或許就能晚幾天回家了。
他做好烤雞,一直等到天色暗了下來才敢送過去。她吃的很開心,可她那讓人討厭的哥哥,也被她叫過來一起吃了。
小女孩兒也叫他一起吃,他不舍得,他希望她多吃點兒,這樣就不會那麼早回家了。
然而,沒過兩天,他正在上課的時候就聽到同學說她們要走了。
他生平第一次逃課,跑到村口看著他們上了車。
他衝過去攔住車,焦急的問她“你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和電話嗎?還有你家在哪兒?等我長大了,我可以去找你嗎?”
他很緊張,不知道小女孩兒會不會同意他的請求。
“虎子哥哥,我叫江甜,我家在京城,你長大了可以來找我,謝謝你的烤雞。”她趴在車窗上,像一隻可愛的小精靈,微笑著對他說話。
小女孩兒的媽媽也把電話號碼寫給了他,在得知他偷拿了家裡的雞後,還給了他一百塊錢。
他不要,小女孩兒的媽媽就說“你身上的傷是因為拿了家裡的雞被打的嗎?拿著這錢回去跟父母也好有個交代。”
他到最後也沒要那個錢,隻是要求能不能跟他們一起照一張照片。
女孩兒的媽媽一口就答應了下來。
他帶著他們去了村裡唯一有相機的人家裡拍了一張照片,照片拍完她們就走了。
他回家的時候摸口袋,還是發現了那一百塊錢。他猜到那是女孩兒的媽媽趁他不注意塞給他的。
他們離開沒兩個月,爸爸就因為去工地乾活,從高架上摔了下來,慘死當場。
那個工地也拒不賠償,說是爸爸自己操作不當才掉下來的。
媽媽為了供他上學,沒日沒夜的工作,隻為他能出人頭地,為爸爸討回一個公道。
後來他成功考上了京城a大法學院,來京城的第一天,他把藏了多年的紙條拿了出來,可是電話已經是空號了。
他想,她那麼耀眼,以後肯定也能過上很好的生活。
所以,他也就不奢望能找到她了。
畢業以後他進了一家律所,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父親的案子。他成功為父親討回了公道,並把那些主要人員送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