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林清屏把這事打電話跟顧鈞成說了,顧鈞成就站誌遠,說她慣孩子,遇到問題哪有當逃兵的?
“得讓你慣得永遠長不大!”
林清屏一聽就不服氣了,“怎麼就長不大了?我們誌遠還不夠穩重優秀嗎?再說了,難道你不慣掌珠?”
“掌珠是女孩子……”
說起掌珠,林清屏不由聯想到魯亦在女兒婚事上的態度,於是問顧鈞成,“你說,如果以後我們閨女也遇上個男孩喜歡得不得了,非要跟他在一起,我們也能這樣全力托舉嗎?”
“那怎麼行?要娶我們掌珠的人,首要條件是喜歡掌珠,要像我們一樣把掌珠真正當成掌上明珠來疼的,再說其它。”顧鈞成立刻就否了,而且馬上就叮囑林清屏,“她讀大學,你要囑咐誌遠看著她,彆讓她被壞小子給騙了。”
林清屏也覺得很有這個必要。
托舉女兒幸福生活,是她必然會做的事,但是,如顧鈞成所說,至少對方得是待掌珠如珠如寶的人才行,不然,她和顧鈞成捧在手心裡的人,跟彆人在一起受委屈?那還不如一直家裡自己疼!
不過,說到這裡,林清屏心裡繞了個彎,對電話那頭的顧鈞成冷笑起來,“顧鈞成,你倒是挺會說啊!”
“什麼?”顧鈞成一時沒反應過來。
“到掌珠這,就必須是喜歡掌珠的,把掌珠當成掌上明珠的。”林清屏嗬嗬兩聲,“那我呢?我們在一起一輩子,不,兩輩子,你說過喜歡我嗎?你把我當掌上明珠了嗎?”
顧鈞成……
“彆回避!”林清屏哼道,“顧鈞成!老顧同誌,遇到問題哪有當逃兵的?你給我說清楚!”
顧鈞成……
這句話怎麼這麼耳熟呢?
“林清屏同誌。”顧鈞成一本正經,“都老夫老妻了,還說這些……”
“那你年輕的時候也沒說過啊?”林清屏一句話把他的話堵回去了。
顧鈞成……
“那個……咳咳……”顧鈞成戰術性咳嗽,“我在開會呢……”
“你少給來這套!”林清屏一怒之下把電話掛了,顧鈞成再打電話來,她也不接。
電話響了一陣後終於消停了,短信提示音卻響了一下。
林清屏拿起來一看,是老顧同誌發來的消息,隻有幾個字如果不,為何兩世都要找到你?
林清屏再度嗬嗬,反正有幾個字不但燙嘴,還燙手,某個人是絕對不會說的。
她沒回,一會兒又一個消息過來了何時回?
她還是沒理。
於是短消息又來了我一個人在這很無趣。
林清屏拿起手機不假思索就想回沒人給你洗衣做飯了是吧?
但這條沒法出去,因為沒法發出去——衣服,隻要他不出任務,就是他放洗衣機裡再拿出來晾,做飯,除了她帶掌珠在外麵住那一年,都是他倆一起做,如果他不在家,她基本就是帶著掌珠吃食堂……
真是啊,連吐槽都站不住腳。
她想了想,回你怎麼一個人了?你不是有小丁嗎?
小丁是他後來的警衛員。
顧鈞成彆鬨,什麼時候回來?你不在沒意思。
林清屏回你要怎樣才有意思?才有趣?
這一年,林清屏46歲,就按這一輩子算,也已經跟他生活26年了。
其實日子很平淡,特彆是在島上的生活,每天就是吃飯睡覺,然後各自工作,平淡得像水一樣,他這樣悶的人,應該更加找不到有趣的點吧?
過了一會兒,顧鈞成的消息回過來了每天回家,隻要看到家中有你在,就覺得日子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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