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芷萱問秦一凡,要不要直接就不去學校了?在家休息兩天,也調整一下狀態。
剛剛發生這樣的事,她也很擔心孩子心理會有影響。
但沒想到,凡凡竟然一口就拒絕了。
“不用了媽媽,在家休息和在學校沒什麼區彆。在家太閒,反而容易胡思亂想。我就在學校待著,等你什麼時候辦完了轉學手續,我再不去就行。”
看她身體和精神狀態都不錯,楊芷萱也就沒有強迫她留在家裡。
所以,到了下午,楊芷萱還是在返校的規定時間,把秦一凡送到了學校。
也是,在沒有辦理好轉學手續以前,她能正常上課是最好的。
剩下的事,就是楊芷萱找班主任或學校來辦了。
但在她去找班主任以前,周一一上學,就有兩個單位比她還積極的來到了學校。
一個是教育局,一個是公安局……
兩個部門雖然管轄的事務不同,但今天來的目的卻是相同的。
那就是,都是來給秦一凡同學送證書的。
教育局是接到了市長秘書辦的傳達,說秦一凡同學周六勇鬥歹徒,協助公安機關破獲了大案要案。
教育局應該對如此表現出色的孩子,給予表彰和鼓勵!
所以,市教育局領導們,立馬連夜開會研究,最後決定給予她“優秀學生標兵”的榮譽稱號。
不僅如此,還給予了一千元學習金的獎勵!
並立馬趕製出了榮譽證書,在上級領導規定時間內,也就是今天上午學校做課間操以前,把東西送到學校。
公安局的領導,倒是沒有接到秘書辦的電話。
但是他們也開會研究了,他們覺得首先先把受害人安撫好了,才能有助於接下來的安排。
於是,他們決定給予她一個“見義勇為優秀少年”的榮譽稱號。
按說起來,秦一凡在這次行動中的確值得表彰。就光是引出的那條吸毒販毒的暗線,就值得一個獎勵!
但不知為何,此刻的表彰卻似乎有點變味了!
但學校不會考慮這些,他們隻是覺得自己學校的學生,能為學校贏得榮譽,就是一件值得高興的大事。
至於過程是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領導們的態度。
市教育局和公安局的領導都決定留下,在大課間操時,當著全校師生的麵,對秦一凡同學給予表彰!
而秦一凡對此卻一無所知,直到在十分鐘之前,班主任才突然告訴她,一會對她有一個表彰會,讓她提前準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