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到過新聞上說,有幾個五六十歲的月嫂,照顧彆人家的嬰該。
在雇主走了之後,他就對著嬰兒,大打出手。
我不知道,她和那個嬰兒,有什麼大的仇恨,難道是那個嬰兒在哭鬨嗎?
她不耐煩,就打了嬰兒嗎?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
你做月嫂,你是應該服務客戶的。
但你怎麼能打嬰兒呢?
那還是些剛出生的孩子!
嬰兒,是沒有任何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你自己,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身強力壯的人……
就是說,這些雇主的家裡,都有攝像頭。
後來,雇主發現嬰兒身上,有淤青,就問了月嫂,月嫂也不承認。
他們就隻好,查監控。
查監控,就看見了那些景象……
我覺得,這些月嫂的心理,都是扭曲的。
用不好聽的話說,就是變態的心理。
你看,你那個雇主,一個月給你3萬塊錢的工資,你還虐待雇主的小孩,你說,你乾的是人事嗎?!
還有那些康複員,負責照顧老人。
而且,她也是等雇主走了,就打那些八九十歲,毫無還手能力的老人……
這些事情,都是那些雇主,看監控視頻以後,發現的。
你說,這些康複員,雇主又沒對不起她,
她為什麼,要對那些老人下手?
也許,是那些出於經濟上的嫉妒?
像這些月嫂和看護員,她們的出身,都很低微,之前受過很多的苦,
現在,看到雇主家裡麵的豪華,和她們過的生活相比,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上。
她根本無法接受,彆人過這麼好的生活……
她心裡麵的那種不平衡感,隻有通過暴力的手段,去發泄,才能得到一點滿足,所以,我們經常看到那些月嫂和康複員,虐待被照看人的事情。
其實,這樣的事情也好理解,為什麼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