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隻有貴族才有資格參加戰鬥,平民百姓和奴隸隻能搞搞後勤工作。貴族在前衝鋒陷陣,他們難道不怕死嗎?
他們當然怕死。隻不過作為低等貴族,戰士的天職便是行軍打仗,這是他們不可推卸的職責。而且春秋時期的戰爭很難死人,因為戰場上有很嚴格的規定。
臨陣作戰不鼓不成列。兩軍陣前對壘,戰鬥開始前要先擊鼓。雙方在約定好的疆場集結軍隊,要先排兵布陣,然後鳴鼓提醒對方準備好,我們要打過來了。如果一方沒有擺好陣型,另一方不得趁機偷襲。公元前638年,宋國與楚國發動泓水之戰,雙方約定在河岸邊打。楚軍需要渡江過河,等楚軍過來一半後,宋國有人建議半渡而擊。宋襄公不同意,表示不能趁人之危。楚軍全部渡過泓水後陣型未成,宋襄公又說“不鼓不成列”,耐心等待楚國排兵布陣完畢。接下來雙方鳴鼓進攻,結果宋襄公大腿中了一箭,重傷不治而死。宋襄公這是守規矩,不是迂腐,隻是他的運氣不怎麼好而已。春秋時期,國君在戰爭中是有特權的。戰士在戰場上遇到敵國國君,不僅不能打他,還要下戰車脫帽行禮。比如晉楚鄢陵之戰中,晉國大將軍郤(xi)至先後三次遇到楚共王,每次都規規矩矩下戰車,脫頭盔,行禮。楚王很高興,把自己的弓賞給了他。
參戰士兵不重傷。這裡的重,讀“chong”,就是不重複受傷的意思。雙方交戰時,如果有一方戰士受傷,雙方必須馬上停止戰鬥。傷者回營療傷,贏者也要就此退出戰鬥,回營歇著去。
交戰雙方不擒二毛,不逐北,也就是不得俘虜或殺害老人兒童,不得追殺敗北的敵人。《孫子兵法》所雲窮寇莫追,此刻被賦予了不同含義如果一方敗逃,勝者不能追擊,要追也可以,最多隻能追五十步距離。公元前597年,楚莊王親率大軍和晉國在邲(bi)打了一仗。晉君大敗而逃,可惜某晉兵運氣糟糕,他的戰車陷進泥坑走不動了。與他捉對廝殺的楚兵一看,原來是戰車的一個輪子壞了。於是這個楚兵下車,幫晉兵抽出車前的橫木,把戰車從坑裡弄出來。晉兵乘車繼續逃跑,但是沒逃兩步戰馬又累了,不跑了。楚兵見狀又出主意,幫助晉兵拔下車上的旗幟減少風阻,扔掉車上多餘的東西減少重量。晉兵順利跑出五十步開外後,楚兵策馬不追了。這個晉兵不僅不感謝,反而還回過頭來,傲嬌地諷刺說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我可不像你們楚國,有這麼豐富的逃跑經驗啊。
仗打得如此友愛,戰損率很可能還趕不上一場田獵,所以春秋時期的君王、貴族上戰場幾乎毫無後顧之憂。至於宋襄公,死得很出人意料,和在路上走卻被隕石打中頭一樣,屬實冤枉。
規矩,是用來破壞的。春秋時期的戰爭,當然不可能完全按規矩來,否則這仗就沒法打了。但是到了戰國時代,形勢大變,本就假惺惺的戰場禮儀規矩乾脆沒了。
此時諸子百家中來了三位不速之客,分彆是法家、兵家和縱橫家。他們成為諸侯國的座上賓,為行軍打仗出謀劃策,他們毫不客氣地剝下春秋時期那層溫情的外衣,賦予戰爭權謀、機變、殘酷、鐵血的色彩。尤其是商鞅在秦國變法,推行“二十級軍功爵位”製度,用在戰場斬殺的人頭換爵位。上陣斬獲的第一顆人頭,能獲得良田15頃,宅子15宅。秦漢時期的一頃,相當於現在的一百畝,一宅相當於現在的25畝,五百平方。一百五十畝地和七百五十平米的大宅子,就算放到現在,也是妥妥的有錢人。此後斬殺的人頭,可以用來晉升軍爵,還可以抵罪和抵徭役。
就是這個血淋淋的軍功製度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使秦軍變成了嗜血的虎狼之師。秦國士兵一上戰場,就嗷嗷叫喚著衝鋒陷陣,斬敵梟首。秦國於是開疆拓土,迅速強大,終於統一了六國,創造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封建帝國秦國。秦王嬴政自封始皇帝,後人稱之秦始皇。
中國曆史,至此進入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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