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軒與杜錦月約好見麵,開車直奔古玩城。
藏寶閣已經被貼了封條。
“這到底怎麼回事?”
孟軒還有些懵。
“曲雙雙她是老板,市場監管那邊點名由她去配合調查,我實在是插不上手。”
柳如心很是嚴肅,也非常懊惱。
按理說自己這樣的老江湖,像這種低級手段,自己應該一眼就能看出來的,卻還是中了套。
事情的原委其實很簡單。
藏寶閣有一位常客,名叫徐中,家裡是做煤礦生意的,在圈子內也算是頂尖的收藏家。
兩年前,他因為煤礦經營不善,就將手裡的一塊價值一千二百多萬的雙魚玉佩以七百萬的價格當了出去。
藏寶閣是承接典當服務的,隻要是與古玩有關的東西的,都可以來進行典當,因為不是買賣關係,典當不會按照原價進行收購。
可既然是典當,就有典當的規矩,雙方因此還簽訂了一份合同。
合同規定,隻要在約定的日子內,將典當的費用以及一些手續費交上,玉佩會如數奉還。
徐中同意了,但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
也算是委托。
就是在原本的典當合同上再附加一條,希望藏寶閣可以將藏品代為售賣,出價一千萬以上即可。
如果賣出去了,藏寶閣可以抽取傭金五十萬,剩下的錢則交給徐中。
這是一門生意,藏寶閣沒有拒絕的理由,於是就和徐中就簽訂了長達兩年的合同。
早在假貨風波之前,有看上了這雙魚玉佩,就人出價一千三百萬,甚至還預付了四百萬的定金,並承諾一個月之後將尾款付清,藏寶閣將玉佩交付。
雙方也簽了一份售賣合同!
說到這裡,孟軒基本上也就明白了。
“可我們賠錢不就好了,為什麼要帶去調查啊?”
“這就是這個局的狠毒之處。”
柳如心苦笑道:“首先,藏寶閣與徐中簽訂的是典當合同,包括委托售賣這一條,都是有期限的,而這個期限剛好卡在昨天。”
“其次,這個售賣合同的最遲交付尾款期限也在昨天,是否退還定金,這是由對方來決定的,因為不能及時交付藏品,也是違約的一種。”
二者打了一個時間差,如此湊巧的事情,就是有人故意設的局。
“古玩行套路這麼深的嘛,可就算是不能交付預定的玉佩,賠違約金不就行了,至於走到這一步嘛!”
孟軒還不了解事情的嚴重性。
柳如新耐心解釋道:“這才是他們的真正目的。”
“這件事雖然不至於判刑,但是調查需要四十八小時小時,而且雙雙這一配合,周家就可以往藏寶閣的頭上扣屎盆子了。”
“到那時......”
孟軒徹底的明白了。
在這件事情上,和對方是沒有商量餘地的。
因為這本來就是交易雙方的洽談好的,但明明雙魚佩還在,卻就是不能交付,買家一方肯定有理由相信藏寶閣是在搞欺詐。
而證據還有合同都在,法律才不會管你們是不是什麼局,先將人控製起來也沒錯。
孟軒思考一下。
“我先想辦法把曲雙雙接出來!”
這就需要麻煩柳夢溪了。
孟軒打電話聯係,柳夢溪估計剛睡醒。
“折騰一晚上,你醒的挺早啊。”
“必須得,我這出了點麻煩事。”
孟軒簡單的說明一下情況,柳夢溪有些為難的說道:
“額......我們不是一個體係的,這事不歸我們管轄,不過我可以幫你問問,但是你也彆抱太大的希望。”
“啊這......”
孟軒清楚柳夢溪的難處,還是彆讓她跑前跑後搭人情了,於是說道:“行吧,畢竟是我們公司的事,也不麻煩你了,但是你得告訴我這件事的解決方式?”
“解決方式嗎……”
柳夢溪想了一下:“有了!”
“這解鈴還須係鈴人,這事本質上還屬於商業糾紛,隻要你說的那位買家撤銷指控,同意你們賠錢的話,案件就可以不成立了。”
一語驚醒夢中人。
根源還是在那位買家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