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林尋跟安妙汐簽了一份合同,讓林尋假扮她的男朋友,在外麵當擋箭牌兼她白月光的替代品,在家裡就是傭人,月薪3萬。”
“什麼?!”
聞言鄧輝倒退了幾步,臉上的表情更加驚訝了。
“漫漫,這是真的?”
鄧輝再次確認,隨後不可思議的目光看向安妙汐。
“怪不得!怪不得他得了重病都不肯告訴你,原來是這個原因!”
現在鄧輝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麵對安妙汐如此冷漠的態度,他還是依舊保持著熱情去對待安妙汐。
兩人一直以來居然都是雇傭的關係!
“安總,您不覺得你這樣做太過於自私了嗎?”
“這件事情是林尋自己同意的,而且我價格給的很高,我覺得這個合同沒什麼問題。”
安妙汐平淡的回答,在五年前,海浦市的平均工資才不過八千,她給到三萬的月薪已經很高了。
即使她對林尋是有一些冷漠,但她對待彆人一向都是如此。
“嗬,你認為沒問題?”
路漫漫冷笑一聲。
“五年來,在你的心中,難道林尋就是一個工具人嗎?”
“難道在你看來,錢可以買到一切嗎?”
“林尋患病這麼多天了,還在堅持給你做家務,變著花樣的為你做飯,你何曾關心過他?”
“這些年來,他為你做了這麼多,難道你以為用錢就可以撇清了嗎?”
“他都已經快死了啊!”
路漫漫的聲音顫抖著,也將安妙汐拉回了現實。
是啊,有些東西確實不能用錢來衡量,而且用錢來衡量感情,不一直是她最討厭的事情嗎?
為什麼這種話會從她的嘴裡說出來?
有一次安妙汐淋了雨發高燒,是林尋連夜冒著大雨從醫院將醫生請了過來,然後又熬了粥,將水果削好送到她的麵前,後麵的幾天也是林尋按時送熱水,提醒她吃藥。
這些事情,合同裡麵並沒有規定啊。
林尋也並不是為了錢才做這些事情的啊。
“那間空房間是原本阿尋住的嗎?”
鄧輝指了指樓梯口處的一個較為破舊的空房,裡麵空空蕩蕩的,一看就是剛搬走。
“這不是儲物間嗎?這麼大一個彆墅,你就讓他住這裡?”
此時鄧輝徹底相信了路漫漫的話,在這裡,林尋的身份真的隻是一個下人。
“我真為阿尋感到不值啊”
旁邊明明還有一個更大更豪華的寬敞房間啊,就算空著也不舍得讓林尋住嗎?
兩人的話深深刺痛了安妙汐的內心。
“鄧輝,我們走吧,看來林尋不在這裡。”
比起說教安妙汐,路漫漫現在更擔心的是林尋的安危。
現在他誰也聯係不上,會去哪裡呢?
“那我們現在去哪裡找?”
“鄧輝,你跟林尋的關係最好,你再想想,他還有沒有提到一些其他的地方?”
“其他的地方?”
鄧輝緊張的大腦飛速運轉,努力回憶著,額頭上冒出了細密的汗珠。
“對了!阿尋很久以前跟我喝酒的時候談到過,他和他奶奶之前是住在星月村的,會不會他回老家去了?”
“你怎麼現在才想起來!”
路漫漫柳眉微蹙,隨後微微頷首,
“事不宜遲,我們現在就去找他!我真怕他做什麼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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