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琴跟進校園,討好地問“薑姐結婚的那歌,我還沒學會,能再教教我麼?”
小葦搖頭“不能。那歌不適合在市麵上流動。我已經下了禁令,誰也不許再唱,不然我會追究責任。”
亢奮時期,一切以鼓動人民苦乾死乾為主,情啊愛的,很容易被扣上作風問題。被批鬥關押,都是家常便飯。
真是個如履薄冰步步驚心的好年代啊。
一大群孩子,鬨哄哄地過來,中間還夾著幾個孩子的哭叫,好像是抓到了逃票的。
想跟著時幼和銀玲去趕熱鬨,剛抬腳又停住,轉向教室。跑過去的明琴隻好折轉回來“難怪說你冷血,那麼大的熱鬨也不看。”
“老話說人多的地方不去,沒人的地方不留。”
明琴不服氣“又不用學歌,那你來乾嘛?”
“散散心。”
明琴硬是憋著沒罵出口“怪不得都說和你聊不上三句,見識了。”
這時候娛樂活動極少,鄉鎮幾乎沒有文藝,又有縣裡指示,來的人很多。
學校隻有一個識譜不多的音樂老師,早就將詞譜抄在幾間教室的黑板上。溜了一圈,學了曲譜的小葦發現都有錯處,更有一兩處錯得相同的。
這個時期的老師質量和數量嚴重匱乏,難怪會逐年增加招生數量,可惜沒能堅持多久。
正考慮要不要更正,銀玲跑了過來,說時幼和人吵起來了。
原來附近郊區有好幾個孩子不想給錢,翻學校圍牆進來被抓住,送到老師哪裡。老師要罰款,還要交給大人,幾個孩子嚇哭了。
其中有兩個是時幼的同學,比較好的那種。時幼就上去和老師理論,認為他們不學就不用罰,她可以去校外教他們。
同學們認為時幼這麼做違反規定,至於什麼規定,還是那句話,彆管什麼規定,說你違反就是違反。
小鎮很小,老師自然清楚時幼是誰“你不能私自傳授,就算這歌是你媽編的也不行。”
臥槽,公有製的特色就是儘可能剝奪個人權利,摒棄親情已經初見端倪。
受小葦的熏陶,時幼也學會了強詞奪理“我們無償奉獻,教教親友同學就不行嗎?”
老師很肯定“不行。必須服從集體利益。”
“我就教。”
一時吵得不可開交。看到小葦,時幼眼淚奪眶而出,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
小葦卻不知說怎麼好,怪時幼不行,怪老師同學也不行。
兩方都沒有錯,小葦可不想將時幼培養得六親不認。
想了想,實在沒辦法,掏出五塊錢“他們的學費和罰款我出,都散了吧。”
然後故意岔開主題“爬牆很危險,以後不許再犯。”
時幼還是不服“小姨。你不是說,除了政府部門,沒人有權利罰款麼?”
“學校就是政府部門啊。”
“老師能代表學校麼?”
“能。”
“我為什麼不能教彆人。”
“當然能教。”
“可老師說不能。”
小葦撓撓頭,感覺自己的邏輯思維,還不如一個小孩子。隻好說“有些事,你可以做,但不能說。尤其不能在公開場合說。”
得,又一個偽君子要被小葦刻意培養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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