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次差點將她活活打死。
她當然不敢在吵,隻能將滿腔的怒火和憤恨發泄在小小的刹那身上。
要不是刹那是個女孩,被男人和男人的父母嫌棄,她的日子也不至於這麼難熬。
好在當時刹那實在太小了。
她就算在蠢也知道不能鬨出人命。
所以最多就是罵的難聽些,抽幾棍子,指使她乾活之類的。
總不至於和那個人對她一樣下死手。
在後來,刹那七歲那年。
那個女人跑了。
跑出了村子,去了大城市。
刹那也就沒了媽。
父親肯定是不管事的。
家裡少了一個人,所有的擔子都落在了刹那肩上。
隻要她乾不完活,或是做的飯菜不合胃口,或是不小心發出聲音驚擾到廢物老爹。
又或者,隻是單純的看她不順眼那個男人就會對她拳打腳踢。
刹那在家裡不敢說一句話,連多餘的表情都不敢有。
生怕那個男人誤會是對他有什麼不滿又是一頓打。
漸漸地,刹那習慣了沉默,習慣了麵無表情。
以至於村裡的小孩都以為她是個啞巴。
追著她傻子、啞巴的叫。
刹那當然沒空理會他們。
她有乾不完的活,就算乾完了,還要想辦法賺錢養活那個廢物老爹。
以前她以為沒有那個女人會好過些。
事實證明,好像也差不多。
幼小的刹那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著。
反正,她從小就是這麼過來的。
然而,九歲那年。
村裡普查義務教育落實情況,查到了刹那家。
九歲的刹那當然是應該上學的。
她那酒鬼老爹本來還不願意,被村乾部連罵帶嚇唬頓時屁都不敢放一個。
於是刹那被送去了鎮上的小學。
在那裡,她見到了很多,正常的同齡人。
才知道原來不是每個小孩子都要天不亮就起來乾活,要經常挨打,還要想辦法賺錢養活父母。
那是刹那最快樂的一段日子。
直到,寒假。
人們本可以忍受黑暗,隻因她從來沒有見過光明。
刹那回家後依然過著和以前一樣的日子。
但她不在麻木,而是每一天都在想辦法逃離。
像母親一樣。
那時候的她能想到最有可能的辦法就是去縣裡麵讀高中,然後再也不回來了。
這聽起來似乎有些冷血,但隻要想到她從四五歲開始就要劈柴燒水洗衣做飯收拾屋子。
七歲開始就要挖空心思砍柴撿垃圾摸魚換錢養活那個廢物父親。
似乎,就變得合理起來了。
刹那的父母從未儘過撫養義務,反而要靠刹那一個小孩子養活他們。
這樣的家,普通人早就瘋了。
那時候的刹那以為日子再難,也不過現在這樣了。
沒想到,即便是這樣的日子居然也沒辦法維持下去。
賭鬼是沒有人性的。
刹那十歲那年。
她那殺千刀的父親輸光了所有能輸的東西,被人趕出來。
思來想去,居然想把刹那賣給村裡的老漢當童養媳換錢!
剛巧刹那去給他送飯,離老遠就聽見他醉醺醺的扯著嗓子和人談價。
飯碗掉在地上。
刹那毫不猶豫的轉身就跑。
她也不知道該去哪,就往山上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