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海!”
“到!”
在審訊室裡,坐在審訊椅上的路海,已經穿上了橘紅色的馬甲,
穿上這個馬甲,意味著正式拘留,
此時的路海,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你和黃蓮有什麼過節嗎?”
“沒有,我天天在雕刻廠,基本上也和她碰不到麵,怎麼可能有過節!”
“你在撒謊!”
“警察同誌,我沒有撒謊啊,我說的是真的啊!”
“那我問你,上周三的時候,你是不是和黃蓮發生過口角?”
“上周三?”
“怎麼,這才過去不到一周,你就忘了嗎?”
其實路海記得,而且印象很深,可是他覺得吵架這點事情,無可厚非,
“哦,是吵過架,不過都是因為小事啊,我不可能因為這點小事傷人啊!”
“你們因為什麼爭吵!”
“因為地!”
這件事情,既然被警察知道了,路海索性也沒有什麼隱瞞的,
“因為地?因為什麼地?”
“因為分的地!”
那時候的土地歸村裡所有,誰家有結婚的,新生孩子的,不是隨時就能分到地的,需要等,
村裡規定,村裡的生產用地,是五年一小動,十年一大動,
如果趕的巧,可能第二年就能分到地,如果趕的不巧,等五年十年的也有,
主要原因就是三江村的耕地麵積少,所以有的孩子已經十幾歲了,還沒有分到田地的,也大有人在,
路海家裡就麵臨這一情況,兒子路征一直都十幾歲了,還沒分到田地,
而今年的情況特殊,歲數大的老人一連去世了好幾個,這耕地一下就騰出來了,
可是,這次的村裡分配土地,卻依然沒有路征的,
村支書不想惹麻煩,便把這個結果給婦女主任黃蓮說了,讓黃蓮去溝通,
而起爭吵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黃蓮家的孩子,才五六歲,今年就分到了,
路海氣不過,就給黃蓮吵了起來,
“就因為這點事?”
“對啊,就是因為這點事,村裡還能有什麼事啊!”
“那斧頭怎麼說?上麵可是有你的指紋?”
“那把斧頭因為不能用了,才被丟到那裡的,有我的指紋很正常啊,”
“你通常用斧頭都做什麼用?”
“肯定是砸東西,做模具用啊!”
“那你昨天什麼時候離開廠子的,早上又是什麼時候回到廠子的?”
“昨天我是加班到十點多回去的,和我的徒弟一起走的,他能給我作證,早上七點半到的工廠!”
“你昨天回家後,又出門了嗎?”
“沒有啊!吃過晚飯,就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