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模仿指甲殺手處理了範鵬舉屍體後,開始搜查錢保國的房間。
我先將錢保國的衣服收起來,帶走所有值錢的東西。
我又在櫃子後麵發現了一個洞,那裡藏著兩個箱子。
一個箱子裝著電台,一個箱子裡裝著武器。
看到電台的時候,我就知道錢保國是在撒謊。
這裡不是敵占據,錢保國是不需要電台的。
之所以會給他配置電台,肯定是為了方便錢保國與派他來的人聯絡。
說到底,錢保國和他的中統上級以及伍兆鶴都是一夥的。
伍兆鶴讓我去殺死錢保國,隻是他們計劃的一部分。
可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思來想去,隻想到了一個答案。
一個最合理的答案。
那就是我的載體原本的主人龐光並不是真正的漢奸。
龐光是哥老會成員,他甘心為伍兆鶴賣命,應該是為了當臥底。
而讓龐光到伍兆鶴身邊當臥底的人,隻可能是我的外太公王朝暉。
不過,伍兆鶴和錢保國很清楚龐光是個臥底。
因此,兩人唱了一出雙簧。
目的就是讓我誤以為錢保國被出賣,從而相信他,接納他。
錢保國就可以借此機會,接近王家和呂家。1911手槍,5個彈匣,外加50發子彈。k2字樣,是防禦性手雷。
我記得在書上看過,這東西的殺傷半徑是5到10米,但是破片殺傷範圍是50米。
在廣福鎮這地方,這種手雷就是真正的大殺器。
我對電台幾乎不了解,研究了半天才把電池和發報手鍵拆下來。
隻要沒有這兩件東西,錢保國就無法發報。
我收拾好錢保國所有東西後,也將剪下來的指甲裝進空煙盒裡。
然後,我背著一個包,提著兩個箱子去和唐聖湖會合。
我走得很慢,因為東西太重了。
因為煙盒就裝在我襯衣口袋裡,所以,我能清楚聽到煙盒裡那些指甲的聲音。
我本人其實也有收集指甲的愛好。
不過,我隻收集自己的,而且是腳指甲。
這是惡趣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有一個透明的塑料小盒子,就是專門用來裝我的腳指甲。
基本上要一年時間,指甲才能裝滿小盒子。
我看著裡麵滿滿的腳指甲,就能獲得心理滿足。
接下來,我會點燃蠟燭,將這些腳指甲扔在蠟燭燃燒的火芯邊燒掉。
燒完一盒指甲大概要一個小時。
整個過程會讓我很解壓。
我會目不轉睛看著蠟燭的火焰,聞著燒灼指甲的那股氣味。
其實大多數精神變態殺人狂都有收集的癖好。
不過他們都隻是收集殺掉人身上的東西。
有些是收集死者隨身的物件,有些是收集毛發、牙齒、皮膚。
還有收集內臟的,不過很少,因為不方便儲存。
你們肯定會好奇,我會收集什麼?
我不會收集有實體的東西,因為我覺得其他人的東西很臟。
而且收集有實體的東西,會成為警方對我心理側寫的根據。
還會成為殺人罪證,我可沒那麼蠢。
因此,我的癖好是收集遺言。
隻要情況允許,我在殺掉那些精神變態之前,都會問他們遺言。
大部分所說的“遺言”都是求饒和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