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不得不提一句,天府機場實在太遠了。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們就直奔川大博物館。
我很輕鬆就在展區找到了青銅簋,上麵的“坤”字銘文非常顯眼。
下麵介紹並沒有寫是我外太公捐贈,隻是寫了民間搜集得來。
我不明白為什麼外太公要把王家的青銅容器捐出去,卻把呂家容器留下來。
這個問題暫時擱置,以目前掌握的線索,我是無法推測出來的。
池書瑤拍照後向上級領導彙報情況。
隻有暗組才有辦法把青銅簋弄出來,我既沒辦法也沒能力。
退一步說,就算我可以,我也不敢,就算不判死刑,牢底都會坐穿。
我們倆在蓉城休息一晚,第二天也就是3月11日租車前往詩城。
如果我有一個正常的家庭,我肯定會帶池書瑤去見父母。
可我沒有,所以,池書瑤就在我家後麵的那條小吃街等我。
如果不是池書瑤,我都不知道那條街叫火炮街。
火炮街就是詩城著名的小吃街。
我在那條街上走了那麼多年,從來沒有留意過街道的名字。
我就是這種絕大部分時間都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
哪怕是我身處的真實世界,我都需要透過池書瑤才能看見。
我其實不願意詳細寫下我回家發生的事情。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我與父母的積怨是不可能化解的。
總之,我父親將頭骨交給了我,我母親也將外婆留下的紫檀木盒給了我。
我把裡麵的首飾拿出來給了她,這些東西我不要。
可我母親也不要,讓我自己處理,因為那是我外婆給我的,不是給她的。
我知道她很生氣,但也無可奈何。
我媽和我爸一樣,對我再不好,對其他親人都很好,也很聽父母的話。
我拿著東西就走,剛要出門,卻看到了我兒子回來了。
你們沒看錯,我寫的就是我兒子,我的確有個兒子,今年已經讀初中了。
我兒子小名叫糖果,我一直叫他果果。
首先我得說明,不是我把我兒子扔給我父母不管的。
果果是我親手撫養到小學二年級,又被我父母偷偷帶回詩城的。
當時我在劇組工作,他們倆哄騙孩子說回去不用上學,然後帶著孩子坐火車離開。
因為孩子戶口本不在他們手裡,他們坐不了飛機,隻能坐綠皮火車。
我得知這件事直接報警,你們猜猜他們是怎麼給警察說的?
他們告訴警察,我虐待孩子,所以才帶走。
兩人在火車上又哭又鬨,警察也沒辦法,最終讓他們走了。
這絕對不是我杜撰虛構的,沒有半個字是假的。
從那時候開始,我和我父母就幾乎不聯係了,但我兒子的撫養費依舊由我承擔。
其實我對孩子的態度是不喜歡也不討厭。
我當年能那麼有耐心一個人把我兒子帶大,主要原因是責任。
既然是我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那我就有責任撫養他,照顧他,愛護他。
我更擔心的是,他會成為和我一樣的怪物。
好在是他沒有,他很正常,但在學習方麵糟糕透頂。
現在學習怎樣,我不清楚,我也不想關心。
總之當年我甚至都覺得我兒子笨得讓我害怕。
我兒子那時候邏輯思維極差,而且很沒有耐心,完全不像我。
所以,那時候我有時候會想,我寧願他變成和我一樣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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