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們無數次用腳踩出來的土路沒能揚起幾分沙塵,走到夜幕鎮南麵入口的我也得以看清眼前建築的全貌——木質雙層樓房。從打開的推拉門和牌匾上畫著的酒瓶圖案,不難猜到這裡應該是酒吧之類的場所。
硬著頭皮,儘量不去想腰上的斧子,我和她並著肩走進了這家開在小鎮最外圍的酒吧。
“你好”
下半句話被我生生咽了回去,因為被一群臉上沒有一絲善意的人盯著讓我緊張到反胃。艱難地環視了一下,桌子10張以上,人類14個以上,算上吧台的老板就是15個以上。眼前閃過了大概7把燧發手槍,它們旁邊都是隨時準備拔槍的手。
說真的,這是頭一次在女人麵前這麼丟人。
但隻要我還清醒著,我的身體就會做出所有應該做的動作。左手馬上和她的手拉在一起的同時,右手已經摸到了腰上的斧頭。我之所以討厭沉默是因為沉默的時間越久,事情就會變得越壞,而現在沉默時間已經將近半分鐘了,這足以釀成一場酒吧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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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能先把最近的那個棕色頭發的哥們砍傷,然後拿他當人肉盾牌。”就在我這麼想著的時候,在吧台一側的陰影裡,站起了一個明顯不符合人類肩寬與身高的東西。
“嗷乎~看看我們夜幕鎮酒館迎來了什麼?一隻美杜莎,還有一個站在他身邊的人類!”
當我還在想這聲“嗷乎~”到底是表達驚歎的語氣詞還是狼的嚎叫時,一隻比我高3、4個頭的狼一手托著禮帽,用腳指甲敲擊著地板走了過來。
沒錯,那是一隻狼,而且是一隻穿著短袖西裝,五分西褲的狼。或許直接稱呼它為狼不太禮貌,姑且叫他人狼先生吧,畢竟狼是不懂得脫帽的。
“你好。”我費力地咽下一口唾沫。
“嗯~你好,奇怪的人類先生。請允許我介紹一下自己,在下沃夫朗,是一個xx。”
因為我沒學過敬語,這句話我花了5秒鐘聽譯,花了10秒鐘猜測大致得出了這麼個意思。
“呃,沃夫朗你好,我是”我猶豫了一下“抱歉,我是來歌。”
“哦~是來歌先生。”
一邊陪著笑,我一邊思索著接下來該怎樣與這位看起來沒什麼惡意的狼先生交流。
“好了,勞伍先生,您到這裡來是要做什麼呢?”
雖然很驚訝從滿是獠牙的狼嘴裡能說出這麼標準的語言,但我現在必須趕緊回答問題。
“哦~對了。比起這個,在座的各位包括我,都想知道為什麼您牽著這位美杜莎小姐的手呢?”
這句話其實我根本沒怎麼聽懂,但從他手中禮帽傾斜的方向和眾人的視線,我猜到了他問的問題大概是這樣。
確實,由於緊張我一直緊緊抓著她的手,現在手心裡潮乎乎的全是汗。
不過現在也隻能這麼說了,這種事本來不想暴露。
“我們一起生活。”
我和她異口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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