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杯酒被我一飲而儘,酒吧裡的歡呼聲依然沒有停下來的意思。西蒙把第四杯酒滿好,挑釁一般地推到我的麵前,早知道就不應該玩得這麼大啊
西蒙這個人吧,確實挺熱情的,我也當他是朋友。
沃夫朗這頭狼吧,確實幫助了我挺多,姑且算是我哥們。
帕克這個工匠吧,確實有精湛的技藝,我很佩服他。
蕾雅這隻魅魔吧,確實長得好看,但是但是肯定沒我歌果好看!
但你們能不能不坑人了?
啊,不對,問題不在這兒,問題在於我和我歌果怎麼就跑到夜幕鎮酒吧喝酒來了。
哦,我想起來了,逛街逛得有點嗨了,和西蒙聊得也有點開心,然後鬼使神差地就受邀到酒吧喝酒了。話說西蒙大叔,你不是黑商的隊長嗎?怎麼連商隊都不管,跟我們來酒吧hpy了?
我這個人雖然對酒沒那麼執著,但也不抵觸,偶爾和幾個兄弟出去喝一點,發發牢騷也挺好。但那是和兄弟,不是和人狼、魅魔、大叔這些沒認識幾天的家夥。
而且你們也太熱情了吧,我跟你們真不熟啊,這酒就跟不要錢似得,還有那群跟著瞎起哄的客人們,我吹個牛你們彆當真啊,我歌果還在這兒呢,多少給我留點麵子啊。
“我給大家介紹一下,這是來歌先生,這位女士,是來歌太太。來歌先生是最近剛到這裡的,來跟大家打個招呼。”
“大家好,我是來歌,這位是我妻子”
幾秒鐘的安靜之後,酒客們幾乎是一瞬間發出了各種表示驚歎的聲音,隨後就是嘈雜的議論聲,其中我聽到最多的就是“那個是美杜莎吧?”
這段開場白本身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還是歌果
要說歌果,還真有模有樣的,平時在家跟我玩的再怎麼歡,一到公共場合就像變了個人,言談舉止都非常得體。可即便如此,魔物畢竟是魔物,跟魔物生活在一起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來歌先生,請坐。”
“啊,謝謝。”
“喝什麼?”
“平時那個就行”
兩杯酒擺了上來,西蒙也給自己倒了一杯,接下來就應該是三人舉杯了。
“呃,歌果,我來吧。”
“嗯?怎麼了?”
“你之前受了傷,喝酒,不好吧?”
“嘿,來歌真好。”
這句來歌真好說出來,我當時腦子一下就熱了。喝!豁出命來我也喝!
於是我當著西蒙大叔的麵一口氣喝光了兩杯酒,西蒙大叔甚至都看呆了。也就是這個時候開始,一切都亂套了。最不合時宜出現的是沃夫朗和蕾雅,這兩個家夥從樓上走下來的時候正好看到我連乾兩杯。
“來歌先生真是xxx”
“啊,沒什麼,沒什麼。”
我知道他肯定是誇我好酒量,我這個人也好麵子,稍微裝了裝。
“來歌先生,你能喝多少杯呢?”
“我”
蕾雅這個魅魔簡直攪屎棍,咱們喝酒你跟著摻和啥!
雌性魔物碰麵,總是帶著點爭強好勝的味道。歌果稍微抬了抬下巴,意思就是不能慫我親愛的老婆啊,你知不知道那酒多少度啊?就算是這種偏甜的洋酒,至少也有101novel.com多的酒精度。
我一直想跟大家科普一件事,我不是酒量好,而是單純地人來瘋。
要說喝,二、三瓶啤酒就差不多了,但在一定條件下,我敢去喝第四瓶、第五瓶。現在我歌果在旁邊站著,我就算再慫,也不能給我歌果丟臉。
“你們說停,我就停!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