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歌先生以後想做什麼呢?”
“等冬天之後,想和她,嗯呂行。是這麼說吧?”
“應該是‘旅行’,這兩個詞不一樣的。”
“哦哦,旅、行。旅行,我和她旅行,對吧?”
“對的。不過來歌先生,兩位旅行,是想去哪裡呢?”
“這個嘛多奇山啊,格麗山啊,南部平原附近”
“哦哦~很好啊。”
西蒙露出了讚許的目光,喝了一大口酒。
順便一提,現在是半夜十一點四十四,夜幕鎮酒吧的一樓大廳裡有三隻魔物,三個人類。正在睡覺的魔物是我歌果,正在打呼嚕的人類是帕克。
“哈哈哈,我就說,這小子要是在以前,肯定也是個了不起的黑商!”
沃夫朗指著我,說著半醉的話。
“嗯,肯定是。”
西蒙也跟著附和。
“我當黑商還是不行,我不是一個很聰明的人類。”
“黑商啊,一點都不聰明~”
蕾雅在椅子上歪著身子,吐出一口煙,慢悠悠地說道。
“誒?不是嗎?”
“他以前就是個傻子,愛上了我。”
“蕾雅,你喝醉了。”
“沒~有~”
“以前的事,就不要說了。”
沃夫朗示意蕾雅不要再說關於克裡弗雷的過去了,女人喝醉的時候,大多都喜歡談論傷心的回憶,而男人喝醉了,什麼都談
“關於旅行,我們可以幫助你們。但是今天很晚了,早點休息吧。”
在西蒙的提議下,我們各自回屋休息,把體重一百五十斤以上的妻子搬來搬去是個體力活,雖然最近多少也有點習慣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叫醒了歌果,兩個人坐著羊車回到了屋簷已經積了厚厚一層雪的家。其實吧,我還真想留在夜幕鎮一直住到春天,但我們一分錢都沒帶,再怎麼說,人家酒吧也是要掙錢的,而且就我歌果那飯量
“來歌吃飯嗎”
“好,現在就做。”
“吃飯,要叫我啊”
丟給我這麼一句話之後,她就又倒頭大睡起來。
話說,自從冬天開始,我那沉魚落雁,閉月羞花,豔若桃李,貌若天仙,高雅不失清純,性感中帶著可愛,一箭能秒殺長頸兔,一尾巴能把我掃出山洞的嬌妻,現在除了吃就是睡。
我很開心能看到歌果的每一麵,但現在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不把它放到桌麵上來談,它就要跳到鍋裡來談了。
沒錯,食物不夠了。
兩塊凍得跟石頭一樣的麵包,一整隻帶著冰碴的長頸兔,九棵跟冰棍一樣的小山藥
省一點的話,夠吃兩個禮拜,但是冬季絕對不會在兩個禮拜之後結束。哎呀!在火把節上玩得太開心,都忘了提醒自己應該在鎮上買些食物!可就算我想起來了,身上也沒帶錢。這可真是
那麼選擇題又來了,一是就靠這些吃的,能撐多久就撐多久;二是和歌果商量,取些錢去夜幕鎮買食物;三是在冰天雪地裡挖草根吃樹皮。
來歌,你的選擇是!
我選你個錘子呦!選一等於餓死,選三等於作死,怎麼看都隻能選二了吧!
可恥的虛榮心開始作祟,這個時候再到鎮上大量購買食物就等於告訴大家我們已經揭不開鍋了,各位可憐可憐我們吧~我不想再表現得軟弱無能,我想證明就算沒有人幫助,我和她依然能過得好好的。而且,就我所見,夜幕鎮目前也不見得有餘糧,因為火把節上我沒看到任何食物,隻有大量的酒。
我這個人好麵子,有麵子,就有裡子。不去鎮上,就意味著我們隻能依靠現有的食物熬過這個冬天。
“先這樣,等實在堅持不下去了再想辦法。”
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決定暫時不去依靠彆人的幫助。
妻子也沒對食物不夠提出任何意見,在飯桌上,很多次我都想和她說一說這件事,可是看著她吃飯的樣子,這個讓人焦慮的問題又被我咽回了肚子裡。
可惜紙是包不住火的,食物不會長大,隻會長黴。第一百二十天,我把長頸兔骨頭上的最後一點肉都剃乾淨扔進鍋裡,而鍋裡的食物也不能再叫做“湯”了,起個名的話,應該可以叫“開水煮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