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歌你看,誒噫~~~”
“噗!”——沃夫朗是個逗比,也是我兄弟。
前往狼人族群的路途真心遙遠,五天走下來,兩個人都無精打采的。讓我想起了人生中坐過時間最長的一次火車。
食物問題倒也沒有想的那麼緊張,抓一隻長頸兔就夠我們吃兩天。
像是為了避免無聊,沃夫朗帽子也不戴了,白襯衫也不穿了,到處瞎跑找樂子。
失去了紳士形象之後,沃夫朗就是單純的逗比,我從來沒想過一個人狼會無聊到在樹上跳來跳去,就為了抓一隻小黃雀
“哈欠~”
“來歌先生,明天下午,就能到我的家了,怎麼樣?開心嗎?”
“開心”
“來歌先生,您心情不好嗎?”
“沒有啊”
我看開心的不是我,應該是你才對,另外我沒有心情不好,隻是累了。
“還在為她而傷心嗎?”
“啊?”
“不要傷心,不要難過,等待你的是我們善良的人狼夥伴們~”
“沃夫朗安靜一點。”
也不知道沃夫朗是怎麼了,話說個沒完。雖然說我們正在樹下休息,但你能不能坐著消停待會啊,我趕車都趕累了,你走了一上午還不累?
“來歌,彆再想她了。女人還有很多。”
“我不想她,我想你?”
“可以啊~”
“好吧是我錯了。我不想她了。”
話是這麼說,但我真的不能把心緒從那座小小的山洞裡拉回來。我依然忘不了她,那個夜裡帶著哭腔的“走吧,不要回來了。”就像世上最惡毒的咒語,把我的快樂與希望鎖在了心海裡最深的角落。
放棄之前先學會珍惜,這種話不是說給我聽的,因為我沒有珍惜的權力。
“來歌”
“又怎麼了”
“你看!誒噫~”
“噗!”
我一口水沒有喝進去,全噴出來了。
沃夫朗把脖子上的肉全推到了臉上,那樣子就跟哈士奇似得,逗得不行。接著,他又用爪子勾住嘴角,再把耳朵貼在頭上,吐出舌頭。人類的鬼臉放到人狼身上的搞笑程度真強,我笑得不行,趕緊讓他停下。
“我還能這樣!”
沃夫朗竟然像狗一樣仰麵朝天,四隻腳在空中撲騰,還模仿狗伸舌頭哈哧哈哧的樣子。
“汪,汪汪!”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
“哈”
笑著笑著,我就哭了出來。
這回流淚,讓冷靜思考的頭腦終於再次眷顧了我。
我和她確實經曆了很多,但經曆得越多,越讓我們明白了彼此的不同。她有她的處事原則,我有我的做人道理。一百六十三天,這個時間還遠遠不夠我們互相理解。
若是我沒出現在她的洞穴裡。
若是我第一眼見到的是魅魔或其他美杜莎。
事情又會怎樣發展呢?
就算我不走出那多奇山一隅的小家,這一天也會到來。隻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幸福真的很簡單,簡單到時間一衝就衝淡。
曾經的血戒誓言,抵不過最後的好聚好散。
如今破鏡難重圓,愛情的戰場上當個逃兵好難。
不是說了我愛你就能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