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變了。”——這句台詞不管用什麼語氣說,都讓人覺得不舒服。
當她沒穿著黑鬥篷出現在夜幕鎮酒吧的時候,我就知道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們都已經不再是以前在山洞裡縮在一起取暖的我們了。
我的腳好像被蛇纏住了。
她的尾巴好像也被門框卡住了。
而空氣,就這麼好端端地被凍結了。
“來歌,給你錢。”
“我也吃飽了。”
“來歌,我們先走了。”
食客酒客紛紛知趣地離開了酒吧,零錢擺了一櫃台。這幫老夥計怎麼跟逃命似得,還從酒吧的後門走。再說,我和美杜莎分手的事兒沒這麼嚴重吧一會西蒙下樓了,我怎麼解釋啊。說歌果把客人都嚇跑了?
這算什麼事兒啊!
“怎麼啦?怎麼不進去啊?”
蕾雅的聲音從門口傳來,我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看到我在吧台之後,蕾雅的臉色確實變了變,但馬上又恢複了魅魔標準的一側嘴角上揚的媚笑。她陪美杜莎待了這麼久,也從沒想到過我會在西蒙的店裡乾活。
兩個女人在一起,也會產生化學反應。那個裹著綠紗布,用手抓肉吃的美杜莎已經不在了,現在的她把自己妝點得比蕾雅都要漂亮。不論是耳環還是項鏈,亦或是那件真正的披肩,從裡到外,美杜莎都透著一股成熟女人的味道。
哦對了,那條尾巴可能是打了蠟,在屋子裡也光亮可鑒。
看著歌果擺動的腰肢,我堅持微笑到底。我有我的服務精神。
蕾雅點了兩杯酒,我隨便寒暄了兩句,把酒端給她們。大概是心情原因,我覺得那兩句“來歌先生怎麼在這裡啊?”帶著或多或少的嘲諷。
果然不論什麼時候,我都沒辦法把視線從這隻妖嬈的魔物身上移開。
她優雅地舉起酒杯,從珠光寶氣的手上我還是看到了那枚象征著人類與魔物愛情的血戒,可惜現在,那玩意已經淪為了裝飾品。
不知該傷心還是放心。
棕色的透明液體沾在了她的紅唇上,我看得出來她化了妝,在脂粉的修飾下,她美得超乎想像。我癡癡地望著這個曾經帶給我無數溫柔與愛意的美杜莎。
接著,她拿出了一支長長的煙嘴,以我從未見過的柔美動作接上一支煙,又點上了火。
我把一直揣在褲兜裡的打火機死死捏在手裡,現在這個高科技產品再也不能點亮我們彼此心中的火焰了。
我知道她現在的樣子明顯是受了蕾雅熏陶,如今的我們就是“在酒吧打工的屌絲”與“濃妝豔抹的白富美”。這種落差感,我覺得我們倆都很清楚。
要說現在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讓她抽煙吧
“啊,蕾雅,回來了啊。”
“呃”
西蒙從樓上下來,招呼剛打完,就被尷尬的氣氛給噎住了。
“西蒙,跟沃夫朗說一聲,馬借我用用。”
“好,你去吧”
我的心情,西蒙也明白。
跨上暴烈的犬齒馬,我讓耳邊的風把所有的衝動帶走。心中五味雜陳,我的槍裡正好也有五發子彈。那天之後,總有人打聽在東部麥田附近,一邊騎馬狂飆一邊放槍的瘋子是誰
但發泄過後,我又覺得慶幸,至少她現在過得很好,也沒因為我而傷心。
既然人家都想得開,我又在這裡自作多情個什麼勁呢?
好想說上一句我青春年少時最土鱉的台詞“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可我有一種感覺,感覺她已經不是魔物美杜莎了,她更像是王國裡的貴婦人。
“她已經回去了你沒事吧?”
回到酒吧,西蒙像是安慰我一樣,扶著我的肩對我說。
“沒事沒事,倒不如說,現在的我非常好~”
“哈,那就行。”
“蕾雅沒和她一起回去嗎?”
“沒,蕾雅一直住在白禮堂。”
“哦。”
一個人坐在會客廳裡,翻看格瑞為了幫助我學習語言而寫的筆記,那個金發小夥人其實也挺好的。人家年紀輕輕就能成為夜幕鎮與王國的中介人,想必對於商賈之道也十分精通吧。托他的福,我現在會寫不少字了,和彆人交流起來也更自然,不會再說出讓人思索半天的奇怪語句了。
一個月的時間,很多事都改變了。夜幕鎮的家家戶戶都學會了蒸饅頭,甚至是蒸包子;酒吧裡除了蜂蜜羊小排,又多了好幾種由我發明的炒菜。
儘管跟曆史上的那些發明家比起來,我隻是個廚子,但我也通過食物的改善讓大家夥臉上的笑容變多了。我的名字也開始頻繁出現在夜幕鎮居民的談話中。
諸如“來歌先生,你看燕麥能不能蒸著吃啊?”“來歌老弟,能不能教教我家孩子騎馬啊?”這些話語是聽得最多的。雖然有很多問題我也不能幫他們解決,但我樂於和大家一起研究解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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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慰於自己的付出有了回報,人生有了價值。
晚飯過後,我給格瑞奢侈地蒸了一碗雞蛋糕,算是長久以來幫助我學習的感謝。
今天看到了離開我之後更加美麗的美杜莎,心情反而好了不少。
“來歌先生,謝謝你。”
“不客氣,你吃吧,趁著剛做好。”
“我能帶回去給我母親嗎?”
“啊,沒問題啊,快去吧。”
“謝謝!謝謝你,謝謝你,來歌先生。”
我交朋友,最看重的就是你孝不孝順。不孝順的人,不管你有什麼家業,我永遠都瞧不起。格瑞的孝順,讓我丟棄了之前對他的所有偏見。這個小夥兒,並不是什麼家大業大的公子哥,他也有他的難處看著格瑞抱著那碗雞蛋糕開心地跑回家,我這樣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