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封閉式的馬車晃晃悠悠的,坐起來特好玩。
三個小時之前,我是這麼想的,現在我恨透了顛簸的道路。
和歌果坐在車裡,就像坐在一個碰碰車裡似得,我就搞不懂了,這明明是土路,怎麼能顛成這樣?
“師傅,能不能停一會?”
“不行啊,來歌先生,我們車隊是有口令的。要停一起停,要走一起走。”
“那讓我趕車行不行?”
“行倒是行,問題是我可不敢跟您太太在車裡呆著”
“你是說歌果長得嚇人?”
“不不不,沒這個意思”
“嚇人就對了,就算你敢,我還不同意呢!”
把頭縮回車裡,剛想跟歌果說句話,下牙就“蹦”地頂到了上牙,磕得嘴直麻。
媽蛋,什麼時候才能走到草地上啊!
我拿了根煙,把車廂兩側的玻璃門都打開,煩躁的時候就得抽一根,要不一會我都能跟車夫吵起來。歌果盯著我看,我突然想起來,她在我走的那段時間裡也學會抽煙了。
“歌果,你抽一口我看看。”
“好啊。”
她想伸手去拿,我不讓她拿,掐著煙遞到她嘴邊看她怎麼抽。
漂亮女人吞雲吐霧確實很有挑逗的意味,我喜歡看,但我不能讓她學會抽煙。
“這一口,就是你抽煙的最後一口了。”
“為什麼啊?”
“因為抽煙對身體不好。”
“那對身體不好,你為什麼抽煙?”
“那我就不抽煙了。”
“那麼我也不抽煙了。”
她居然沒追問,就這麼簡單地聽了我的話!神了!
是的,她和以前確實不一樣了,她看得出我為難時的表情,對於我為難的事,她不會去追問。可能是我的語言水平提高了,能夠說出語意明確的句子,也可能是我和她分開的這段時間裡,她改變了,變成熟了,變得開始能像人類一樣思考了。
想起來早上出發的時候,西蒙特意給我們安排了一個車夫,還讓我們坐在廂式馬車裡。清點人員物資無誤後,和格瑞也揮手告彆。大家都沒有上車的意思,圍著我和我歌果。
“你們怎麼還不走啊?”
“這不是等來歌夫婦上車呢麼~”
看著沃夫朗嬉皮笑臉的樣子,我就明白了。你們不是等我們夫婦上車,是等著看我怎麼把歌果抱上車!好嘛,合著拿我尋開心呢?這種馬車彆說我歌果,就是我上去都費勁,離地足有半米高,就有一個能當台階用的踏板。而且車門還矮,我必須低著頭才能進去。就在我還在尋思怎麼把我歌果弄進車裡的時候,她開始自己往車裡爬。美杜莎上樓梯這種事是非常困難的,不論是對哪一隻美杜莎而言。就算把車弄翻了她都上不去。
“我抱你。”
沒給歌果選擇的餘地,我就把她抱了起來。
“尾巴,放在這裡。”
“注意彆碰到頭。”
“慢點,弓箭先放下來。”
隻要把每一根手指頭上的肌肉都調動起來,把美杜莎抱起來並不是一件難事。看她一點一點蹭近車裡,我拍了拍手,表示這點體力活對於我這麼一位“美杜莎的丈夫”來說,並不算什麼。
接受了美杜莎,就要接受她不會上樓梯的事實。
我為什麼說的如此理直氣壯呢
她剛剛不再像以前那樣等著我去抱她,自己努力地想爬上車,也是不想在這種小事上再麻煩我。
這是作為妻子的身份,體諒丈夫的表現嗎?經曆過離合的我們,終於還是有了轉變,一隻原本可以用野蠻和單純來形容的魔物,在與我的情感碰撞中,獲得了更趨近於人類的思考方式。我也逐漸地接受了美杜莎的種種習性和特質。
一個不會魔法,也不會像劍士一樣戰鬥的人類能改變什麼,能做到什麼?
我的美杜莎就是答案。
這片我們揮灑過鮮血的土地上,以後一定會流傳著一個故事,一個來歌先生與來歌太太的故事。
呼,先不管什麼愛情永流傳,這馬車可算是停下來了。
我讓歌果留在車上,自己跳下去找沃夫朗。
“沃夫朗,你過來,我找你有事。”
“怎麼啦?”
“咱倆換個車唄。”
“換車?為什麼啊?”
“歌果她吧,不習慣坐這種車”
“那你會趕車嗎?我跟蕾雅的車上有很多蔬菜呢。”
“我會趕車,你就放心吧。”
“呃我去問問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