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給雷鳥一個“較強”的評價,如果它能夠自己控製雷電的力量,那就是極強了。處理傷口的時候我發現雷鳥的羽毛很特殊,每一根長足五十厘米,羽片是純正的墨藍色到靛藍色的過渡,羽軸硬如堅木,用兩手的力量無法掰斷。也正是因為這種羽毛,槍彈沒能造成特彆大的貫穿傷,隻停留在了較淺的皮下組織。
但歌果的箭矢就比較致命了,所幸隻射中了背部。取出了彈丸和箭矢,我的手上沾了許多藍色血液。
“鳥先生,王國要跟我們打仗了。”
“嘎嘎嘎。”
“嗯不知道你能不能聽懂,總之先跟你說一聲。”
“嘎?”
“內個啥,你能幫助我們嗎?”
“”
雷鳥歪著腦袋,一臉茫然。我攤手看了眼歌果,歌果翻翻眼珠子,沒說話。
算了算了,對抗王國的事兒就放一邊吧。我揮動胳膊,做出了飛行的姿勢,想知道雷鳥的傷重不重。這大鳥顯然並無大礙,叫了兩聲,把脖上的繩子甩掉就飛到天空去了。
歌果和我也鬆了口氣,繼續趕路。剛走了幾步,雷鳥又回來了,落在我們的麵前。
“鳥先生,還有事兒嗎?”
“嘎!”
藍色的大鳥發出了刺耳的叫聲,用嘴拔下了胸前顏色較淺的羽毛,遞到了我的手裡。一共給了三根,彆看羽毛堅固,重量卻很輕。這就應該是雷鳥的報酬吧。
當時我不知道這種羽毛有什麼用,後來才了解到這玩意叫“摩德之光”。摩德在王國語中翻譯過來就是閃電的意思,雷鳥的羽毛最大用途是做成蘸水筆。其神奇之處在於通過施放一點小魔法,自身就能發光,亮度還可以調節。做成筆的話,晚上不用蠟燭,靠筆杆本身的光線就能寫字了。
要說有用吧,用處也不大,不然我們為啥不往筆上直接安個小燈泡呢?這種筆更多的是一種權威的象征,也就魔法議會的老頭們,能做到人手一根。而且諷刺的是,所有這種筆都是由黑商們流通給王國的雷鳥羽毛製成的
告彆了雷鳥,我們繼續趕路,看來我的空軍夢是沒法實現了。魅魔確實能飛,但她們飛不高,蕾雅最高才能飛到十餘米左右。不像雷鳥,住在幾百米的山崖上,能做到真正的高空飛行。低空飛行的魅魔在白天對抗步兵方陣,會被當成飛盤打。
果然想到王國戰爭,就會犯愁。這個世界怎麼就沒有能夠逆天的超級魔物呢?
就連多頭龍都比我想象中的許德拉小了好幾圈,而且蠢得不行。
“來歌,你是不是在想,以後打仗的事兒啊?”
“嗯,歌果你是最了解我的。”
“要我說啊,你應該去跟王國的人談。”
這個意見我想過不止一次了,但我不知道除了波帥,我還能跟誰談。況且當初把失明的美杜莎偷運出王國,肯定已經得罪了一些王國高官,我再自己主動跑到王國,怕是有去無回。
“歌果,你不知道,我在王國不認識幾個人。”
“那你總跟我說自己多麼多麼厲害,在王國吃吃那個詞怎麼說來著?”
“那叫叱吒風雲。”
“管他怎麼說,反正戰爭,肯定不是你最想得到的結局。”
“是啊,王國現在可能已經行動了,沒準已經把食腐怪殺掉了。”
“呃王國真有那麼強嗎?”
“絕對有,相信我。”
殺掉食腐怪並不是聳人聽聞,因為我在王國關押魔物的地牢裡見過食腐怪。他們把食腐怪放進一個很深的玻璃水缸中,底部間隔性地用火焰加熱,維持水溫。食腐怪在熱水中很痛苦,人類承受六十度的水溫幾乎就是極限了,食腐怪能耐受住的溫度似乎比六十度還要低。
在熱水中,食腐怪隻能把身體變得扁平,儘量浮在水麵上散熱,無法進行任何反抗。
這就是為什麼奧古斯要在泥塘這種溫度穩定的地方生存了。
“歌果,我遇到你之前,你跟人類打過嗎?”
“我想想啊打過一次,是我剛搬出來的時候。”
“你肯定贏了吧?”
“誒?你為什麼覺得我一定會贏?”
“一開始我們能戰勝那五個人類,都是因為你很強,我反而拖累了你。”
“來歌誇我強大,我好開心,我應該這麼回答,是不是?”
“嗬嗬,事實就是如此嘛”
歌果一臉得意,跟我大概說了很久以前的戰鬥。以她的描述,很難判斷出人類戰鬥的理由,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幾十年前的王國就裝備了燧發槍。這種新銳武器真正威脅到了魔物們的生命。按照歌果的話講就是“那種叫槍的東西,和我的箭一樣快,打到身上好疼的。”
一隻美杜莎可以身中數槍不死,也可以被命中頭部一槍斃命。而我的歌果似乎不懂得保護頭部,這可能跟美杜莎的攻擊方式有關。
“答應我,以後戰鬥的時候,彆衝在我前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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