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認識她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時候,才發現時間過得如此之快。”——日記本陳舊不堪,我們的感情始終如新。
在絡新婦的巢穴住了兩天,這裡充斥著光怪陸離的氣息,洞內布滿蛛絲,無法以火焰照明,能從肚子裡發出冷光的大蜘蛛就成了吊燈。歌果不喜歡陰冷,可比起外麵擾人的細雨,這裡最起碼是乾爽的。食物則是我們永恒的話題,現在又多了一張嘴,光靠捕獵很難保證每天吃飽肚子。
我們身上的衣服已經臟得不能再臟了,尤其是被雨一澆,全是泥土味。
“歌果,你猜雨還要下幾天?”
“最好明天就是晴天。”
“那不太可能吧”
雨季的南部平原很有韻味,我幻想著和愛妻撐著傘漫步在細雨中的情景,這幾乎是少女漫畫中的必備橋段。然而,生活與藝術作品是絕對不同的。要是和她雨中漫步,回來就要費半天勁去清洗沾滿泥土的尾巴,這種活我們倆都懶得乾。
談話間,絡新婦從洞裡走了出來,看了看外麵的雨水,也歎了一口氣。見我們呆坐在洞口,便問道“怎麼了?不願意出去打獵嗎?”
“下雨了。”
絡新婦看得出我歌果不喜歡雨天,也不說什麼,陪我們坐下。
“我去打獵。”
“來歌,你的槍在雨天不能用吧?”
“哦對,我忘了。”
這把轉輪手槍雖是用火帽擊發,但雨天空氣潮濕,那種爆石製成的發射藥很可能會燃燒不完全。如果會魔法就好了,很多事都能輕鬆解決。無聊間,我翻開日記本,一頁一頁地閱讀著日期。一、二、三三百五十四、三百五十五。
今天,就是第三百五十六天了。
按理說,一周年紀念日應該開心,應該慶祝,可我卻怎麼都高興不起來。淅淅瀝瀝的小雨把整個天空都壓低了幾分,讓人喘不過氣來。對視了一圈歌果和絡新婦,三人不約而同地選擇繼續仰望灰蒙蒙的天空。
一年了,時間過得真快
要是這裡有電影院就好了,要是這裡有西餐廳就好了,要是這裡有一條商業繁華的步行街就好了,要是
“來歌~我要買這個!”
“好啊,我來刷卡。”
“來歌~我想去這裡吃飯。”
“嗯,那我們就在這裡吃。”
“我想看這部電影,陪我去看吧~”
“沒問題,我來買票。”
“來歌,今天我很開心,謝謝你。”
“你開心就好。我送你回家吧。”
一對年輕的男女停在小區門口,各自揣著戀愛的小心思。最後四目相對,由女孩在男孩的臉上留下一個吻,男孩傻愣愣地看著心愛的姑娘走到門前,回頭莞爾一笑。
這幅畫麵還要加上滿屏飄櫻花瓣的特效。
腦洞,還是應該堵上。
“王國的軍隊,以前來過嗎?”我挑起了話頭,雖然是嚴肅的話題,可語氣卻心不在焉。
“王國的軍隊啊已經不知道來過多少次了。”
絡新婦挑著眉,用背後的足肢在地上刮擦,一道道白痕看上去很像她的自畫像。我靜靜地聽著絡新婦是如何擊敗想清剿自己的人類。
來找絡新婦麻煩的一般是邊防軍,這支部隊我並不陌生,在夜幕鎮打砸搶燒的就是他們。邊防軍基本都是在王國裡生存不下去的爛人,對付魔物這種“臟活”,自然而然就交給他們了。雖說邊防軍都是爛人,但他們比王國的正規軍更熟悉魔物,路子比較野。
除了邊防軍,王國裡還有一種人,他們姑且能被稱作冒險者。南部平原裡神奇的魔法材料數不勝數,冒險者們的目的就是尋找這些寶藏,然後上交王國,換取金錢和名聲。這個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魔物,風險很高。所以他們經常人一隊,有會魔法的半吊子法師,有會使槍的獵人,有見多識廣的浪人。我和歌果以前殺掉的那五個,就是冒險者。
其實冒險者的出現源於黑商的沒落,這也不難理解。畢竟南部平原這塊大蛋糕,夜幕鎮的黑商們吃不完。
絡新婦的巢穴在王國的冒險者圈子裡,也算大名鼎鼎了。以至於冒險者們還為她起了個代號叫“不可見的死神”。不計其數的冒險者,甚至是邊防軍都被她用蛛絲卷進了洞裡。一邊聽著,我就奇怪,為什麼沒有人想到用一把火將洞穴燒個精光呢?
“他們燒過一次”
絡新婦說到這兒,臉上流露出了憎恨的神情。我可以想象得出這座山洞裡烈火熊熊,濃煙滾滾的樣子,萬物相生相克,蛛絲雖然是一種強力的材料,卻不耐火,極易燃燒。絡新婦唯一能防火的手段,就是把洞裡沒燒起來的蛛絲都清理掉,避免火災蔓延。之後再一點一點地補好。麵對邊防軍和冒險者一次又一次的騷擾,就算脾氣再好的人也不可能次次都笑臉相迎。絡新婦的性格也越來越殘暴,就連黑商都無法和她麵對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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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為什麼要對魔物刀兵相見呢?因為魔物們確實危害到了人類。我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大多數王國的居民,恐怕都是視魔物為惡鬼般的存在吧
看著人身蛇尾的歌果,我突然百感交集,人類與魔物,到底要以什麼樣的關係共生呢?
“來歌?雨停了。”
“嗯”